做好“六種人” 樹立法官清正廉潔良好形象
作者:顧宇 發布時間:2009-11-04 瀏覽次數:1501
清正廉潔,是法官能否公正履行職責的前提,是司法權威得以樹立的基石,是對法官道德素質的一項基本要求。當法官不廉潔的行為與司法公正有染時,司法公正就會蒙上污垢,社會公正的危機就會出現。只有廉潔的司法才會給公正添上美麗的光環,只有廉潔的司法才會給我們的黨旗爭輝。
《禮記?大學》中說,“身修而后家齊,家齊而后國治,國治而后天下平。胡錦濤總書記在河北考察時也曾要求黨員干部要“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當前,人民法官面對種種名利的誘惑,如何克制自己私欲的膨脹,一如既往地堅持職業操守,做到清正廉潔呢?這就要求我們要當好“六種人”。
第一、做一個守得住清貧的人。對于司法體系而言,維系廉潔的一個重要方面是使法官享有較高的尊榮。而這方面,我們的情況并不令人滿意。在法官保障制度方面,法官經濟收入與同樣從事法律職業的律師相去甚遠。在有些經濟不發達地區,法官甚至可能幾個月領不到工資。在我國國情不允許“高薪養廉”的情況下,這就要求法官必須培養自己耐得住清貧的美德。公生明,廉生威,貪致腐。法之天平,容不得半個金錢法碼,否則,天平就會傾斜,法的尊嚴,法官形象甚至人格也隨其傾之殆盡!因此,法官必須律己、修身,守得住清貧。
第二、做一個經得住誘惑的人。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一些腐朽的思想也開始誘惑著法官的心靈。在攀比、享樂思想驅使和物質利益的誘惑下,在錦衣玉食、金錢美色的誘惑下,一旦外界的誘惑力超出了意志控制力,犯罪的種子就會突破個人的心理防線在社會的土壤里生根發芽,從而跌進享樂主義、拜金主義的泥坑不能自拔。因此,法官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在各種誘惑面前不得越“雷池”半步,免得“一失足成千古恨”。
第三,做一個耐得住艱苦的人。自古雄才多磨難,從來紈绔少偉男。新的時期,法官要耐得住艱苦,主要是指思想上的艱苦。也就是要求法官正視困難,堅持和發揚吃苦耐勞、負重前進的精神,自覺設置鍛煉苦,品嘗生活苦,經歷寒窗苦,接受人生苦,最終為法律而苦,做到在個人物質享受、生活待遇方面,要“安于貧而樂于道”,清淡簡樸,知足常樂,低標準要求;而在工作中,則要自強不息,永不滿足,做“為信仰而苦,為法律而苦”的忠誠衛士。
第四,做一個頂得住歪風的人。一位有良知的法官,在任何情況下都要堅持原則,忠于事實,忠于法律,要有壓得住一切歪風邪氣的浩然正氣。因為法官,肩扛天平,頭戴國徽,代表著一種正義和進步的力量。因此,作為法官,對于社會上的歪風邪氣,要學會講道理,講法理;只有在與歪風邪氣的斗爭中,帶頭遵紀守法,帶頭廉潔自律,才會對各種不正之風時刻保持高度警惕,才會面對錢、財、酒、色的誘惑,做到眼不饞、口不貪、手不沾。
第五,做一個管得住小節的人。法官的大節如何,往往在日常小節上都會有所體現,大節的培養往往也是從一個個小節開始的。新時期的人民法官,要時時處處嚴格要求自己,從小節做起,“不以善小而不為,不以惡小而為之”;嚴于律己,管住自己的小節,逐步培養自己的大節,使自己成為一個純粹的人,一個具有高風亮節的人,一個經得住時代考驗和人民評判的人。
第六,做一個受得住委屈的人。作為一名法官,永遠處在矛盾的焦點。一方面,法官在審理案件時,敗訴一方當事人總對你的公正性產生懷疑,產生不滿,另一方面,法官還有一種來自工作的委曲,這種委曲既包括領導對你不理解、不重視,同事之間的誤會,親朋好友的埋怨,或品德較差的人對你不公正的評頭品足。這個時候,作為法官,應該沉得住氣,受得了委曲。其實,誤會、詆毀、懷疑最終都會消除,關鍵是要自信,要受得住委曲,不能因一時的委曲而怨聲載道,消極沉淪。在誤會面前,法官要胸襟坦蕩;在挫折面前,法官更要有無私、達觀的堅強意志。
總之,作為一名法官應當具有異于常人的睿智,高于常人的品格,獨立于世的價值取向。無論別人怎么做,無論別人怎么想,也無論社會風氣如何變化,堅持做好“六種人”,用清廉的形象、堅定的信念、鋼鐵的意志,去守護社會的正義。淡泊名利、明靜致遠,當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