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寧法院:崗位培訓大學生“村官”
作者:轉載《人民法院報》 發布時間:2009-11-02 瀏覽次數:2117
著力提高基層干部化解糾紛能力
江寧崗位培訓大學生“村官”
本報訊 從今年開始,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法院將有計劃分批接受大學生“村官”到審判崗位鍛煉,力爭用3年時間使全區214名“村官”輪訓一遍。
江寧區法院每年收案超萬起,特別是近幾年,收案數均以10%至15%的速度增長。今年1至10月,收案數已達1.5萬余件,其中民事案件占90%以上,特別是損害賠償、勞動爭議、贍養糾紛、相鄰權等傳統民事案件占主流。
法官在調研中發現,在大量民事案件增長的背后,不僅僅是法院審判任務的簡單增加,更反映了農村基層組織面臨艱巨的化解矛盾糾紛的任務,特別需要提高擔當未來使命的大學生“村官”依法化解糾紛的能力。在法院的倡議下,區委作出決定,從今年開始,把增強大學生“村官”法律素養、提高化解糾紛能力作為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課進行培訓。
據了解,選派采取街道和大學生“村官”所在社區推薦的方式,由法院安排到各基層人民法庭及立案信訪、民商事審判等崗位鍛煉。每批次選派15名左右大學生“村官”,時間一般為三個月。鍛煉的內容包括:較為系統地學習民商事等相關法律知識,參與法院內部的政治學習和業務培訓;參與案件庭審、調解、調查以及相關輔助工作,協助起草法律文書和開展其他審判執行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從事信訪接待及群眾來信、來訪等信訪件的辦理工作;監督人民法院審判、執行工作,及時提出批評、意見和建議。(趙興武 杜 慧 朱同復)
200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