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泉山法院分析未成年人犯罪成因與對策
作者:趙克 發布時間:2009-10-16 瀏覽次數:1109
隨著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的深入,許多外來思想的涌入,致使未成年人的心理發生巨大的變化。由于當今校園受種種不良風氣的影響,加之未成年人面臨著學習、生活、就業等諸多方面的壓力,致使有的未成年人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未成年人犯罪雖是極少數,但從其犯罪的多樣化發展趨勢看,不容忽視。今年1-9月,徐州市泉山區法院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8件、53人,其中2人以上團伙作案19件47人,涉及的案件主要有搶劫11件19人、盜竊9件16人、故意傷害3件8人,而小學、初中(含初中輟學)多達48人。因此,對當前未成年人犯罪現象進行探討,分析原因,找出預防措施,就顯得尤為必要。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識普遍淡漠。從我國目前的教育體系來看,依然存在有“重學習、輕素質”教育的現象,目前雖有改觀,但還遠遠沒有達到理想狀況。在中小學的課本當中沒有關于普法教育的內容。在這種教育制度下,從學生到家長都只注重分數,而忽略素質教育,守法意識淡薄。
(二)、社會大環境和學校小環境的影響。未成年人由于絕大多數屬于自幼上學、很少接觸社會,其心理狀態還沒有成熟,周圍的環境對他們影響不容忽視。從社會大環境來看,一些不良影視作品和雜志從視覺和心靈上沖擊著他們的人生觀、道德觀,潛移默化地影響著他們的一言一行。某些長期浸淫其中的學生在脫離學校進入社會后,就很容易走上歧途。雖然絕大多數犯罪的未成年人案發后都后悔不已,但已無濟于事。
(三)、僥幸及沖動心理作祟。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當中,預謀犯罪的比較少,多是沖動型犯罪,即臨時起意。犯盜竊罪的未成年人多存在貪慕虛榮,貪圖享樂思想。在僥幸心理的驅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將他人物品“順手牽羊”;犯故意傷害罪的未成年人多是頭腦發熱、一時沖動,待到把人打傷后又追悔不已。
(四)、被害人自身防范意識不強成為未成年人犯罪的“導火索”。誘使未成年人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誘使犯罪的導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范意識不強,給思想不良未成年人以可乘之機。在盜竊案例中,被盜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隨手放置在暴露于公共視線之內的地方,引發了思想不良的未成年人順手牽羊;故意傷害案例中,被害人對有暴力傾向(或醉酒)的未成年人缺乏防范意識,不懂得適時避讓,以退為進,結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傷害。
二、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在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應以教育、挽救為主,針對不同性質的未成年人犯罪要采取不同策略。對一貫表現良好僅是一時糊涂的未成年人,可處以緩刑或免予刑事處罰;對于確屬主觀惡性較大、劣跡斑斑的個別“害群之馬”,也應注意將其與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區分,仔細審查后作出適當的結論。
(二)、及時與學校、家庭溝通,深挖犯罪未成年人的思想根源。學生時代是一個學生心理從幼稚走向成熟的轉折期,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響。因此,應以司法建議的形式督促學校健全規章制度,樹立良好的校風,尤其做好新生入校后的入學引導工作,加強對未成年人日常法律知識的教育。
(三)、進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案件宣判后的回訪工作。犯罪的未成年人主觀惡性不大,對于輕型犯罪,很快就會刑滿回歸社會,還有不少被判處緩刑的未成年人回歸社會時間更短。在很短的時間里,這些未成年人經歷了自己人生最慘痛的一次教訓,更需要周圍的親人朋友的幫助。在不能得到親人朋友的幫助時,加之來自各方面的壓力,很可能會進一步打擊犯罪未成年人的生活信心,很可能會促使這些未成年人再次滑向犯罪的深淵。因此,應關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宣判后的回訪工作,鼓勵其改過自新,及時幫助犯罪未成年人打消消極的思想,重拾生活信心。
三、遏制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對策
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必須從學校抓起,從教育體制抓起,從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詢抓起,從根本上消滅犯罪根源,嚴把教書育人關,讓下一代未成年人有健康的思想和完善的人格。
(一)要努力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識
1、要深入持久地開展法制教育,提高教師的法律意識。學校的基本任務是對學生進行全面、系統的教育,以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為指導方針,不但傳授知識,還要培養學生遵紀守法的觀念。教師法律意識的高低直接影響未成年人法律意識的提高,因而教師的職責是教書育人,不僅教他們學習科學知識,而且要教他們如何做人。
2、建議學校開設法制教育課程。學校開設法制教育課,讓未成年人接受法律知識教育,使其全面、系統、連貫地掌握法律知識,從而提高法律意識。
3、加強對未成年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理想教育,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人生觀、價值觀和理想是一個人在人生實踐中正確處理個人和集體、個人和社會的關系,樹立什么樣的世界觀的關鍵所在。通過這些教育使其了解人生價值的含義和人生價值評價的標準,從而達到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使其端正學習法律知識的態度,明確學習目的,增強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來規范自己言行的自覺性。
(二)要及時清理整頓文化娛樂場所,凈化社會環境和依法治校優化育人環境
1、要凈化社會環境,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有益的“精神食糧”。改革開放以來,精神文明建設取得了顯著的成績和進展。但是市場經濟所產生的負面效應也不小,封建迷信、宗教幫派和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又死灰復燃;在社會上還悄然興起“及時行樂的人生觀,不勞而獲的幸福觀,亡命稱霸的英雄觀,江湖義氣的友誼觀”,這些對未成年人的影響和危害不可忽視。清理整頓文化市場、娛樂場所已迫在眉睫,特別是網絡犯罪等應引起重視,堅決打擊制造、販賣黃、毒和傳播色情文化的不法商販,并要科以重罰、吊銷營業執照,決不姑息遷就,切實制止社會丑惡現象的滋生蔓延,讓未成年人樂有所歸,接受一些健康有益的“精神食糧”
2、要依法治校,優化育人環境。首先要抓網絡建設,完善組織體系,把遵紀與守法教育結合起來,加強校園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落實領導責任制和目標管理責任制,維護校園良好的教學秩序,從而達到依法治校,優化育人環境的目的。
3、要發揮“政法一條龍”、“社會一條龍”和學校幫教體系的作用,三位一體,齊抓共管,綜合治理,多層次、多形式、全方位地采取政治的、經濟的、思想的、文化的、教育的、行政的和法律的綜合手段,遏制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公、檢、法、司要與學校建立密切聯系、相互配合,定期召開法制報告會,用典型事例教育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