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難得休息,陪媳婦去超市買些生活用品。途中,忽聽到有人喊,“法官老弟、法官老弟”,轉身一看,一個中年男子熱情地和我打招呼,“法官老弟,你不記得我啦?我是老張啊,前年在法院打官司還和你吵過架呢。嘿嘿!”他邊說邊憨厚的笑了起來。噢,我想起來了,這的確是那個和我吵過架的老張,幾年不見,他依然對我這么客氣,心里感覺暖暖的同時,更加覺得司法公信源自公開,始自溝通。                                                

 

事情得從2010年說起,那時我剛開始獨立辦案。一個民間借貸案件,由于被告“行蹤不定”,一個多月還未能將傳票送達。原告老張三天兩頭打電話來問情況,我就告訴他人還沒找到。一天,老張又來法院找我,我當時正準備去開庭,便不耐煩的告訴他:“你提供的地址不準確,找不到人。”老張急了,“你這個法官,怎么這么不負責任啊?一個多月了,一點消息也沒有。我一個做小生意的,容易嗎?要不到這錢,我生意可就做不下去了,家里要生活,孩子還要上學。……我要找你們領導!”當時我覺得很驚訝,更覺得委屈,于是便將前后幾次我去找被告的情況詳細地告訴了他,包括到多次小區居委會打聽以及有幾次晚上在小區門口等了一個多小時等等細節。老張聽了我的解釋后,逐漸平靜了下來,最后不大好意思的向我表示歉意“你看,之前你也沒說,我哪知道這么難找啊!”后來,經過我和老張的共同努力找到了被告,這個案子也順利調解結案。一回生、二回熟,性格直爽的老張便開始稱呼我為法官老弟。

 

“你也沒說,我哪知道啊?”,這句話我記憶深刻。是啊,我們自己不說,當事人怎么能知道呢?很多時候,我們法官只顧著努力辦案,辦案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挫折卻不愿或不屑告訴當事人,或認為本職工作沒什么好說的,或認為說了也沒什么用。然而,沒有及時、有效的溝通,當事人根本不了解辦案過程中諸如送達難、執行難等客觀存在的困難,一旦案件出現對自己不利的情況時,自然會誤認為是因為法官工作不到位或是法官不負責任,繼而產生不信任,甚至引發投訴、信訪。

 

司法的公信力來源于社會公眾對司法權力及其實施過程和結果的信任、尊重、認同與服從。目前司法公信力一直不高的原因可能是錯綜復雜的,但溝通不到位肯定是罪魁禍首。只有加強與當事人的溝通,使司法工作讓當事人看得見、摸得著,大家才能親身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法官的辛勞,從而對司法工作更加理解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