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動司法緊隨時代步伐,創造性地填補和彌合法律與現實之間的脫節,有針對性地解決現實難題,是對司法本質屬性和自身運行規律的重新評估。法律是僵硬的、滯后的,但司法不能僵硬、滯后,司法仍然必須始終如一地滿足人民群眾的新要求和新期待。當前,在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些環節和領域中仍然存在脫離國情、脫離實際、脫離群眾的現象,法官遠離市井,坐堂問案,教條保守,拉大了人民法院與人民群眾之間的距離,降低了法院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強調,司法越貼近民眾,人民就越信任司法,要樹立平民意識、甘當“平民法官”。

當今中國社會仍是一個法治傳統和意識非常薄弱的國家,在最廣大的農村地區,傳統和道德仍然是群眾處世的主要標準。而我國現行許多法律都是淵源或移殖于海洋文化的西方,是泊來品。作為人民法官程式化地運用這些法律,在適用過程中,必定會與我國幾千年積淀的農耕文化產生一些矛盾或沖突。身穿法袍、手舉法槌、坐堂問案、保守中立的庭審方式,與中國鄉土社會的實際和民眾的傳統觀念有一定距離。老百姓更喜歡走進田間地頭、農家小院與他們零距離接觸的“平民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指出“過去人們常常把被動性視為司法自身的規律,這從‘不告不理’和每一個具體個案中來看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從我國司法制度的本質屬性和現實國情來看,能動司法更加符合當代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需求。”這將改變人民法官的思維方式及工作方式,變被動為能動,促進法官司法能動性的發揮。定紛止爭,化解矛盾,司法為民是人民法院的首要職能。而將法律的理念注入鄉土習俗中,在法律底線內尋求相對合理的、讓當事人能夠接受的裁判方式應當是基層法官發揮司法能動性的最佳追求。正在熱播的電視劇《蒼天》通過新中國第一代人民法官馬錫五的言行,生動地詮釋了什么是司法為民,如何實現司法為民,觀之令人心潮澎湃。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今天,馬錫五式的審判方式貫穿其中的實事求是、調查研究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基本精神,永遠不會過時,永遠是人民司法工作的傳家寶。如今,老百姓仍然需要像馬青天一樣的“平民法官”,不僅是馬錫五審判方式的生命力所在,也是法治社會和人們良知的回歸。

目前,人民法院至上而下倡導的能動司法,對人民法官提出了新的要求,作為法官,能謙虛地脫下身上的法袍、放下手中的法槌,深入群眾,把法律語言轉換成符合法律精神的群眾語言,使群眾聽得清、看得明;能夠放下架子,遠離清高,深入基層走訪當事人,了解案情,以案釋法,讓群眾對法官辦案看得見、摸得著、聽得懂。這樣的“平民法官”才是老百姓期盼的人民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