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能動司法 深化調解工作

江蘇化解民事糾紛首選調解

 

   本報南京108    “司法調解工作,是江蘇法院工作一大亮點。”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在視察江蘇法院工作時,對江蘇法院系統堅持能動司法,強化訴訟調解和訴調對接的做法給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

    近年來,江蘇各級法院面對案件數量迅猛增長、審判工作和涉訴信訪壓力空前增大的形勢,將訴訟調解工作作為化解矛盾糾紛的優先手段,有效化解了大量的民事糾紛,人民法院調解工作已成為首選的矛盾糾紛解決方式。

   堅持調解優先、首選調解原則,是江蘇法院調解工作新思路。全省各級法院自覺地將調解作為化解矛盾糾紛的首選方式,凡是有調解可能的案件,都盡可能地通過調解的方式加以解決。大力開展立案調解,通過在立案部門設立調解速裁組,將一些法律關系明確、矛盾不大的糾紛化解在立案階段。民商事案件的訴訟調解工作不斷深化,2004年到20098月,全省法院共審結一、二審民商事案件2211520件,以調解撤訴方式結案的1237265件,平均調解撤訴率達到55.95%,民商事案件連續六年保持了“調多判少”的工作格局。刑事案件和解、調解工作穩步推進,全省法院刑事自訴案件平均調解率達到23.74%。行政案件協調工作效果不斷顯現,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平均撤訴率達到41.19%。執行和解工作不斷發展,全省法院執行案件平均和解率為11.19%。全省法院將訴訟調解融入整個審理過程,貫穿于審判工作的始終,形成了“立案調”、“送達調”、“庭前調”、“庭中調”、“庭后調”、“庭外調”、“判前調”相結合的全程調解工作格局,真正做到了抓住一切機會開展調解工作。

   研究調解藝術、注重調解效果,是江蘇法院豐富調解經驗的不懈追求。從前年開始,江蘇法院大力開展總結調解經驗活動,從調解工作機制、類案調解方法、個人調解技能等方面,不斷豐富調解經驗。“海安法院調解十法”、“模范法官楊美華藝術調解八法”、“方審圓調調解法”等產生了廣泛的示范效應。在去年泰州法院大力開展的將善良習俗引入訴訟調解工作的基礎上,江蘇法院制定了《關于在審判工作中運用善良風俗習慣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指導意見》,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法學專家的充分肯定。

   在法院立案大廳開設“民調窗口”,是江蘇法院訴前調解的主要模式。去年416日,《法院里的民調窗口》在本報一版頭條報道后,江蘇省政法委、省高院相繼在常州召開現場會,全面推廣訴前調解工作經驗。目前,全省111家基層人民法院和253家人民法庭已經全部掛牌設立“民調窗口”。各基層人民法院還從辦公用房、辦公設備等各個方面為調解工作室提供保障。2008年,全省各調解工作室在訴前共成功調解各類糾紛11336件,調解成功率達到62.73%。一大批可能引發不穩定因素的勞動爭議、拆遷補償、土地征用等群體性糾紛在調解工作室得到了妥善化解。

   拓展訴中委托與協助調解,是江蘇法院訴調有機銜接的亮點。2007年到2009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委托或邀請調處中心調解案件23340件,調解成功率近70%。廣泛開展“審務進社區”、“和諧社區、和諧鄉鎮”共建活動,協助基層組織及時發現糾紛苗頭,就地開展調解工作,將一大批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

   健全調解工作管理和考評工作機制,是江蘇法院提升廣大法官開展訴訟調解工作熱情的主要手段。南通中院專門設立了“調解優勝單位”和“調解能手”的專項獎勵,并給獲得“調解能手”稱號的法官記個人三等功。全省一大批業務能力強、調解水平高的法官脫穎而出,全國人大代表、“全國道德模范”、“新中國成立以來感動江蘇人物”陳燕萍等都是在調解工作中取得顯著業績的優秀代表。目前,首選調解的理念在江蘇廣大法官的心中已經落地生根。(張寬明)

 

2009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