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靠機制煥發生機與活力
作者:轉載《人民法院報》 發布時間:2009-09-23 瀏覽次數:2152
管理在平時督促在平時 考核在平時
南京中院靠機制煥發生機與活力
本報訊 2008年,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質量效率的各項指標在全省法院的排序中,有一半以上在全省領先,其余指標位置排序前移,超過全省平均水平。今年上半年,該院各項審判質效指標在新起點上又有新的進步,機關作風建設在全市作風評議中也取得了歷史上的最好成績。對此,南京中院干警一致認為,這是該院推行績效量化考核帶來的成效。
近年來,南京中院的收案數每年均以15%的速度快速增長,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如何在現有條件下挖掘干警潛力,激發工作熱情,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群眾對司法的新期待?南京中院黨組認為,只有管理才能出質量、出效率、出成果、出形象。他們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出臺了《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干警崗位績效考核辦法》,變過去的定性考核為量化考核,并嚴格將考核結果與懲罰掛鉤,使干警干多干少、干好干壞有不一樣的結果。
該院的《考核辦法》按照職能對全院26個部門分成11類,按類別、崗位確定職責、考核目標,量化考核到每一名干警;在考核內容的評價上,針對崗位職責的差異性,分為共性與個性兩個部分,涵蓋了德、能、勤、績、廉各個方面。所有考核項目能夠量化的一律量化,不能直接量化的,采取滿意度調查、民主測評和領導評價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考核,并將結果轉化為分值計入得分。他們改變過去的考核方法,變年終的一次性考核和秋后算賬為按季度考核,并以季度考核為基礎形成年終結果,實現了管理在平時、督促在平時、考核在平時的良性運行機制。
他們嚴格將考核結果與干部獎懲掛鉤,把質效考核結果作為評價干部、選拔任用干部的客觀依據。對當年度考核得分不滿60分的不予評定等次,進行誡勉談話;2年考核結果不滿60分的,實行待崗接受培訓,給予半年的考驗期;連續3年考核不滿60分的予以辭退。該院2008年度公務員考核評選出來的69名優秀公務員和10名三等功榮立者全部都是從年度考核排位在前的人員中產生的。(吳仁民)
2009、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