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后協調顯成效

昆山成功解決一“案中案”

 

    本報訊  在深入推進和諧鄉鎮共建活動中,江蘇省昆山市人民法院積極整合社會資源,完善矛盾糾紛的預防機制,力爭做到案結事了、群眾滿意。日前,法院在判決一件行政訴訟案件后主動展開協調,圓滿解決一起歷時三年的工傷賠償糾紛,有效避免了矛盾的激化。

   今年5月,在審理昆山市周市鎮政府下屬企業??周墅房屋拆遷有限責任公司訴昆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行政確認案時,法院發現:該案第三人錢友軒的一起工傷賠償糾紛已歷時3年,可謂錯綜復雜、案中有案。

   原來,20069月黃某以張家港市百順拆房有限公司的名義,周墅公司簽訂拆房協議,周墅公司遂將一舊房拆遷工程發包給黃某。后錢友軒被黃某招用拆房時不慎摔傷致殘。20072月,昆山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定確定錢友軒與百順公司形成勞動關系,隨后昆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工傷認定決定。200711月,張家港市公安局鑒定證明,黃某與周墅公司所簽協議中的百順公司印章系假造,最終周墅公司被仲裁裁決及兩級法院判決確認與錢友軒形成勞動關系。200812月,昆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重新作出工傷認定,后周墅公司因不服昆山市政府作出的維持該工傷認定的行政復議決定,而向法院提起訴訟。

   今年5月下旬,昆山法院判決駁回周墅公司關于撤銷工傷認定書的訴訟請求。鑒于錢友軒受傷較重、生活困難,其家屬又不斷向勞動部門和周市鎮政府上訪,為妥善化解矛盾、維護和諧穩定,法院決定主動開展訴后協調,由行政庭在第一時間及時與處理過糾紛的勞動仲裁委員取得聯系,專門走訪周墅公司和周市鎮政府,組織各方當事人磋商賠償事宜,最終幫助錢友軒拿到協商后的全部工傷賠償款共計40萬元。(李詩茵 潘 瑛)

 

2009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