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關于離婚,人們的觀念存在著很多誤區,社會上流傳著“誰先起訴對誰不利”的說法,而且當事人對離婚都是遮遮掩掩,特別對離婚女性而言,更是感到低人一等,仿佛做了什么見不得人的事情。因此,在婚姻面前,很多人選擇委曲求全,不到萬不得已絕不對簿公堂。

時光的車輪碾入21世紀,特別是新《婚姻法》出爐后,離婚訴訟發生了哪些變化?人們在婚姻面前又該注意哪些問題?

以筆者所在的揚中法院為例,200711200991這一時間跨度內,共受理各類民事案件7542件,其中婚姻案件就高達1092件,占民事案件總數的14.48%,成為僅次于債務類糾紛的第二類高發性案件。近日,筆者對相關離婚案件進行抽樣調查,發現:近幾年不僅離婚案件的數量大幅飚升,離婚的案由更是不勝枚舉,其中女性提起離婚的數量竟然占了七成之強。筆者擬結合有典型意義的個案,管窺當今離婚訴訟的特點,希望對徜徉在幸福婚姻中的當事人和正在為離婚所困擾的當事人能有些許借鑒作用。

案例一:都是多疑惹的禍

阿勇和妻子阿華曾經是一對令人羨慕的恩愛夫妻,但好景不長,阿勇所在的國有企業裁員,原本春風得意的阿勇下崗了。而年輕漂亮的妻子性格外向,協調能力強,工作起來如魚得水,深得公司老總器重,并經常和老總出差到外地。時間長了,阿勇心中的失落感越來越重,加之妻子因工作忙碌與自己的交流變少了,生活中也逐漸產生了一些摩擦。阿勇開始懷疑妻子在外有“情況”,作風不正派,遂與妻子分居,采取冷戰的方式,消極地對待婚姻生活中產生的矛盾,阿華感到自己在外辛苦工作卻不能得到丈夫的理解,很是心寒,也懶得作太多解釋。最后阿勇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受理認為,雙方有深厚的感情基礎,只是原告生性多疑,憑空猜想,導致雙方感情出現危機。經法官耐心調解,雙方握手言和。

案例二:拜金主義是婚姻的掘墓人

黃某離婚后與喪妻的王某組成家庭,由于雙方都系再婚,生活中兩人不能坦誠相對,存在相互猜忌、相互隱瞞的情況。而黃某為防止不幸的離婚悲劇再次上演,在日常生活中看重男方的金錢,而不注意夫妻感情的培養及相互扶助。王某亦覺察到黃某之所以與自己結婚是為了圖謀自己的錢財,因此在生活中扮演了“守財奴”的角色。久而久之,雙方都覺得隔閡很深,難以交心,女方則一氣之下提起離婚訴訟。法院依法調解離婚。

案例三:不孝有三,無后為大

曹某與夏某婚后感情一直很好,但結婚幾年后曹某一直未育一兒半女,到處求醫花費數萬元曹某仍未生育。男方家庭對此耿耿于懷,家庭成員常常冷嘲熱諷,丈夫夏某也提出分居。女方難以忍受精神折磨,遂提起離婚。后法院依法調解離婚。無獨有偶。小雪與丈夫結婚后,一開始夫妻關系、婆媳關系尚可,特別是小雪懷孕期間,家里人對小雪是百依百順,然而好景不長,隨著女兒的降臨,小雪的好日子一去不返。公婆每天都窮盡各種尖酸刻薄的話指桑罵槐,丈夫也順從父母之意,不給在家帶小孩無收入的妻子零花錢,甚至還無中生有捏造小雪不守婦道的事實。小雪不堪其辱,只好起訴離婚,想盡快擺脫惡魘般的生活。法院依法判決離婚。

案例四:門當戶對是平等與自尊的基石

小戴出生貧寒,父母都是老實厚道的農民,小戴憑著自己的努力,大學畢業后,在某機關謀得一職。經人介紹與小張相識,并入贅到女方小張家。小張的父母都是干部,經濟條件優越,也有一定的社會地位。婚后小張自感高人一等,對小戴及其父母都不夠尊重。特別令小戴難以忍受的是,戴父生命垂危想看孫子最后一眼時,小張以“太晚了改天再說”為由推脫,導致戴父當晚抱著遺憾去世。小戴覺得夫妻雙方應互相尊重,平等對待,但長期的壓抑與忍耐使小戴對這段婚姻失去了信心,遂提起離婚。最后法院依法調解離婚。

案例五: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

小耿與阿杜曾有過花前月下、海誓山盟,小耿是小學教師,阿杜在一家國有大型鋼廠工作,盡管兩人不在一個城市,但常常電話傳情,感情如膠似漆。隨料,阿杜在一次事故中,被高溫鋼水燙傷致殘導致高位截肢。阿杜受傷后,小耿到醫院探望過幾次,此后便一直在娘家居住,阿杜出院后,小耿也難得帶小孩回家探望。在阿杜承受身體的痛苦煎熬時,小耿的冷漠態度讓阿杜感到身心俱焚。在阿杜還未痊愈時,小耿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與此相類似,小霞與丈夫大勇關系一直很融洽。可當得知大勇患上尿毒癥時,小霞卻換了一副嘴臉,與丈夫分居,生活上不管不問,不肯出錢替丈夫看病,后來小霞向法院起訴離婚。

案例六:第三者是個不容回避的誘因

在離婚訴訟中,第三者的話題已經并不新鮮。揚中法院曾受理過多起因第三者插足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案件。朱某與張某是都已過不惑之年,年輕時也曾因瑣事有過爭吵,鬧過離婚,但分分合合就這么十幾年就湊合著過來了。近年來,張某因懷疑丈夫有第三者,而再次引發家庭戰爭,朱某遂提起離婚訴訟。庭審中,朱某始終不承認有外遇,但鐵了心一定要離婚。而張某為不讓丈夫稱心,宣稱“判離就要死”。法院做了大量調解工作,終于使這段風雨飄搖的婚姻徹底結束。離婚后不久,朱某再婚。

案例七:網絡時代的悲劇

小雨是個剛走出校門的外地大學生,與揚中的瞿某邂逅于網絡。兩人在網絡聊天時感到很投緣,兩個月后小雨懷著對愛情的無限憧憬來到了揚中。盡管小雨發現瞿某曾離過婚,且大自己十歲,但被愛情沖昏頭腦的小雨還是不顧兩家人的反對毅然與瞿某結婚。婚后三個月,瞿某為躲避賭債,離家出走,此后便要音信全無。在瞿某母親的支持下,小雨在苦苦等待數月后,向法院提起離婚。有著同樣“閃電”情節的還有一個例子。美鳳在南方打工時結識一臺灣老板,盡管雙方年齡懸殊近20歲,但考慮到男方有錢嫁給他就可以當闊太,在認識兩個月后美鳳同意以身相許。婚后不久,該臺灣老板本性暴露,除在臺灣有妻子外,他吃喝玩樂生活奢靡,而且不把美鳳當人看,經常非打即罵,美鳳也從未在他那里得到過金錢和物質上的滿足。如夢初醒的美鳳悔不當初,向法院起訴離婚只想盡快擺脫這場婚姻。

……

可見,幸福的家庭都一樣,不幸的家庭有千萬種。透過這些表象,筆者想蜻蜓點水般和大家共同探討婚姻這個話題:

一、婚姻是需要經營的。當浪漫的愛情結晶成婚姻時,生活遠離了花前月下,摻和了柴米油鹽,時間長了,難免會出現“審美疲勞”之類的情況。所以,夫妻雙方要善于經營,多加溝通,才能避免猜忌,消除不必要的誤解,使愛情保鮮。

二、婚姻是需要責任的。《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有相互扶助的義務。當一方出現困難或面臨危機時,作為生命中的另一半要能夠同甘共苦,風雨同舟。只有經歷了磨練的婚姻,才是最有生命力的。因為奉獻不僅是美德,對夫妻而言,也是一種責任和義務。

三、婚姻是需要慎重的。由戀愛到結婚,應該是水到渠成的。結婚是人生的重要里程碑,必須慎之又慎。那種視結婚為兒戲,而沖動、草率行事的行為是對自己和他人極不負責的,因而是不足取的。

四、婚姻不是買賣。在婚姻關系中,平等和尊嚴是不可或缺的紐帶。任何借婚姻“攀高枝”圖謀金錢、權勢的行為都注定要失敗,更不要談論什么幸福和快樂了。

五、離婚并不可怕。當愛情已經不復存在,或者當感情已經破裂時,強行捆綁在一起的婚姻已經名存實亡。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都應當坦然面對離婚,完全沒有必要在“死也不離”和“離就要死”,因為當愛已成往事時,何不給雙方一個嶄新的自由空間。這年頭,誰離開誰活不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