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濱海法院統計,該院2007年受理贍養糾紛案件33起,2008年受理50件,增長率達150%,其中絕大部分贍養案件發生在農村,這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當中透露出一絲不和諧的聲音。

一、分析農村贍養糾紛案件增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經濟拮據導致農村贍養糾紛案件增多。贍養糾紛大多發生在經濟條件相對困難的農村地區,贍養人自己及家庭負擔較重,收入較低,生活有一定的難度,贍養老人力不從心。

2、部分子女法律意識和道德觀念不足,老年人為了子女的成長幾乎耗費了大半生的心血,晚年本應得到子女們的贍養和扶助,然而,有些子女對其年邁體弱的父母不盡法定贍養義務,致使一些老年人晚年生活困難。

3、因分家析產產生矛盾而引起贍養糾紛。根據農村的流行習慣,在子女成家后要分家獨立生活,部分老人不注重維護自己的權益,將家產毫無保留地全部分割給子女,致使自己年老無生活來源需子女幫助。

4、農村子女長年外出務工,造成老年人生活無依靠。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村外出務工的人員逐年增加,大量人員外出務工,沒有對家中老年人作妥善安置,使經濟上完全依賴于子女的老人無生活保障,引發贍養糾紛。

5、因子女間相互扯皮引發的贍養糾紛。贍養糾紛案件大多數發生在多子女家庭。究竟其原因在于多子女家庭中家庭關系比較復雜,容易出現兒女之間、妯娌之間相互攀比,造成老人無人贍養。

6、按照農村習俗,嫁出的女兒不用承擔贍養義務,一旦兒子不愿贍養或無力贍養,老年人就會陷入無人贍養的困境。

7、農村觀念中,將老人送往敬老院是一種不孝的行為,很多子女寧可對老人不管不問,也不愿意將老人送至敬老院。

二、作為人民法院,解決贍養糾紛案件增多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1、要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對贍養糾紛案件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對確有必要的,要先予執行。在審理過程中,要審判進村,送法上門,要善于做調解工作,力爭調解結案,使當事人和睦相處。

2、對個別拒不履行贍養義務情節嚴重的當事人要用足用活法律規定的強制措施,從而起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遏制贍養糾紛案件多發的勢頭。

3、教育老年人體諒子女的困難,不要給子女提出一些過于苛刻、不切實際的要求。謹慎行使請求權,把通過親朋好友、基層組織調解解決贍養糾紛作為首選,爭取和平解決,友好相處。

4、成立訴前調解服務中心,從人民調解的角度介入贍養糾紛。積極發揮人民法院對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指導作用,將贍養糾紛解決在基層和萌芽狀態。基層法庭要加強對人民調解員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法律素養和調解能力。基層民調組織應立足維護農村社會穩定,認真做好贍養問題的調處工作,幫助老人盡快解決贍養問題。

5、加大法律宣傳的力度,特別是《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婚姻法》,提高廣大人民群眾贍養老人的法律意識,使有關贍養的法律、法規得到尊重和執行,讓老年人有一個幸福的晚年。

6、加強農村社會保障服務,加強法制宣傳,成立老年人自己的活動組織,豐富老年人的文體活動,破除不合理的舊觀念、老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