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鹽城污染企業董事長被判投毒罪引發爭議

  今年220日,鹽城發生了震驚全國的停水事件,因多個自來水取水口的水源被污染,鹽城市亭湖區、鹽都區約20萬居民無水可用,時間長達66小時40分鐘。在緊急調運外水入城、連夜查封涉嫌排放的企業、迅速啟動問責機制等一系列舉措平息事態之后,此事的司法程序也迅速啟動,涉嫌排放有毒廢液的鹽城標新化工公司的法人代表、生產廠長均被送上了被告席。

  今年814日,此案一審判決公布:法人代表胡文標和生產廠長丁月生犯投放危險物質罪(傳統意義上的投毒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六年。媒體迅速發現,這是國內第一次以這個罪名判處排污企業的責任人,而之前,排污導致嚴重后果的企業責任人都被以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追究刑事責任。

  關于這個判決的評論隨之而來,并呈現出了嚴重的兩極分化:當地百姓和網民無不拍手稱快,認為這是其罪有應得,甚至有人認為判得還不夠重。而胡的辯護律師、南京大學教授孫國祥堅持認定胡丁二人的罪名能否成立,本身就要打一個大大的問號。

  同案不同判成為了此事件的一個關鍵詞。有觀點認為,在這樣的一起民憤極大的公共事件中,在法律框架內的司法獨立更為可貴。

自來水變市民爭搶礦泉水

  820,鹽城市鹽都區龍崗鎮。

  孤立于一片農田之中的鹽城標新化工有限公司沒有了往日的喧囂,一片寂靜。大門上的廠牌早已不見了蹤影,取而代之的是污水處理現場指揮部幾個大字。廠區的一些廠房已經被夷為平地,在220的那次震驚全國的停水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就迅速鎖定了這家企業,并在當夜就將此地查封。

  談起6個月前的那次風波,距離標新公司20公里外的鹽城市區的人們現在仍覺得不堪回首。

  220的早晨6點半左右,早起的鹽城市民打開自來水,發現水中傳出了一股刺鼻的怪味。我以為是不是我們單位的水管出了問題,就打開龍頭拼命放水,放了足足有十分鐘,味道還沒有散掉,我就打電話給住在另一個小區的妹妹,她告訴我,她家里的水也有味道,鹽城市民張靜菊告訴記者,自己當時就懷疑是水被污染了。

  而很快,樓上下的鄰居們也陸續打開門互相打聽,大家都陸續證實了一個壞消息,水出問題了。一位年輕的媽媽喂稀飯給孩子,孩子聞出了怪味吵鬧著不肯吃,而媽媽以為孩子在耍脾氣,狠狠地揍了孩子后,強喂下了兩碗稀飯。半年過去了,這個媽媽現在還心存愧疚。

無水可吃,無水可用,對生活在這座有著近百萬人口的城市居民們來說,簡直是一場惡夢。那天是星期五,上班的人們開始互相打聽,抱怨。我同事打電話給水廠,回答說是在檢修,但我們都不相信,張靜菊說。到了上午9點鐘左右,另一個說法在市民中瘋傳:一艘滿載農藥的船在龍崗附近翻了,農藥泄漏進了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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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知這個消息,市民們開始瘋狂搶購礦泉水。當時礦泉水是最緊缺的商品,各個超市都是買水的人,一打12瓶的水在小賣部被賣到30多、40多塊都算便宜的了,市民先生告訴記者,也在那時,他才真正體會到了水的重要。

  而除了礦泉水,各種飲料,甚至是啤酒都成了緊俏貨。各個超市都擠滿了排隊的人們,但通常是排了幾個小時的隊后,才能搶到一箱,稍微來遲點的居民發現,已經斷貨。

  一些市民則在停水超過一天后,把太陽能熱水器的存水放出來當作飲用水。而一些居住于郊區的居民,則走上幾公里,到一些過去開挖的小井中去取水。

  鹽城提出的城市發展口號是水綠鹽城,而有揶揄者在網上發帖調侃:我們要建水綠鹽城,今天水真的了,我們的城市也亂了。

  而在當天,大量聞訊趕至的媒體記者抵達鹽城。媒體的介入,信息被公開,官方當天發表聲明,確認自來水廠的取水口附近水源被污染,而肇事者是上游的一家化工廠。

從暗槽偷排廢液 案發前曾與村民暴力沖突

  這家化工廠就是位于龍崗鎮的鹽城標新化工有限公司。

  20日下午4點,就在鹽城市區居民瘋狂搶水的時候,一路由政府官員和警察組成的小分隊趕到了標新化工公司,現場控制住了該廠的老板胡文標。當天深夜,有關部門敲開了標新化工廠值班人員的門,遞進來了一張罰單,對標新公司處以20萬元的罰款。

  胡文標首先被帶到了龍崗鎮,次日凌晨4點,他被警察帶至了鹽城市區,從此再也沒有出來過。21日下午,他被警方刑事拘留,值得注意的是,家屬收到的刑拘通知單上給出的罪名是涉嫌犯重大環境事故罪。約一個月后,胡文標被逮捕,此時他的罪名已變為投放危險物質罪,罪名的變化,其性質也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

  媒體報道說,標新公司是鹽城市的明星企業。而記者所見,這個廠的規模小得可憐,事發前的員工人數只有區區二十幾人,雇傭的大多是附近的村民。

  胡文標的妻子女士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之所以被評為明星企業,是因為這個廠的稅收可觀,這個說法也得到了當地官員的確認。

  而此案中的主角胡文標,則是在當地頗具傳奇色彩的人物,其發家史也是一個艱難的個人奮斗史。

  我父親賣過冰棍,在磚瓦廠做過苦力,胡文標的兒子告訴記者。記者了解到,胡文標出生于1962年,今年47周歲,高中文化。17歲時,他進入了原鞍湖鎮的一家磚瓦廠上班,而因為沒有關系,當時能進廠當一名工人,是因為其父母宰殺了一頭豬送給了廠長。

  時值改革開放之初,頭腦靈活的胡文標被領導派出去追討欠款,而在外出追債的過程中,他也發現了商機,他發現了一種名為次氯酸鈉的化工產品很受歡迎,便萌生了辭職下海的打算。

  約在1983年,胡文標離開了磚瓦廠,開辦起了一家小化工廠,主營次氯酸鈉的生產銷售。那時候,因為沒有錢,他甚至拿過3分的高利貸去給工人發工資,胡文標的愛人女士告訴記者,隨著生產經營的規模不斷擴大,他所辦化工廠上繳的稅款也不斷增加:從一開始的一年16萬,慢慢變成了二十幾萬,到最后的上百萬。

  而在這個過程中,胡文標也在謀求更大的發展。

  2001年,胡文標得知位于龍崗的一村辦化工廠要轉讓,他便與其他三人合資拿下了這家化工廠,并將之命名為鹽城標新化工有限公司

  女士說,標新一直到2004年前后都在生產名為氯代醚酮的化工產品。而在同年,一名工作人員從另一家化工公司跳槽過來,并帶了一個新產品。就是在氯代醚酮基礎上的產品深加工,產品名叫做甘寶素。

  這個產品也導致了周圍村民們的誤解,有村民說,當時標新化工廠成立伊始,對外宣稱是生產化妝品。以為化妝品肯定是相對環保一點的,不會有那么大的污染,誰知道一直到最后也沒有發現他們生產過化妝品。

  甘寶素實際上是一種化妝品的中間體,廣泛應用于洗發水的生產中,據稱國內一些知名品牌的洗發水公司都是標新公司的客戶。

  而村民們不認這個賬,開始和標新公司,和胡文標本人糾纏污染問題。據當地知情者透露,標新和村民們的糾紛不斷,暴力事件常有發生,甚至有村民因此被警方處理。

  據了解,為了平息周圍村民們的敵對情緒,胡文標給過一些村民補償,但更麻煩的事情也隨之而來,更多的村民加入到維權的隊伍中來,為多大范圍的農田給補償的問題,胡文標和村民們的矛盾激化。

  而這個過程中,胡文標把偷排廢液做得更加隱蔽了。快報記者在已被關停的標新公司查看時,發現其廠區臨一條小河的一側,用四面圍墻封死了一個有十平方米的圓形水塘,外人從外面看,根本不知道其中有如此玄機。

  這個水塘甚至連廠里面的人都無法進入,因為四堵墻上并沒有留門,而檢查人員自然不得而知。現在這堵墻被砸出了一個大洞,透過這個洞可以看到,水塘已經干涸,但存放過廢液的痕跡明顯,塘底呈深綠色,仍在散發出刺鼻的氣味。

  而這個封閉的污水塘有一個暗槽與一墻之隔的五支河相連,廢液由此排出,一直到事發的220,才被檢查人員破墻發現。

  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給記者的《官方信息》中寫道:標新公司董事長胡文標、生產廠長丁月生于200711月底至2009216日間,明知鹽城市標新化工有限公

  司系環保部門規定的廢水不外排企業、明知在氯代醚酮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鉀鹽廢水含有有毒、有害物質,仍將大量鉀鹽廢水排放至公司北側的五支河內,任其流經蟒蛇河污染本市城西、越河自來水廠取水口。

  當地知情者透露,胡文標的倒霉是倒霉在了他手下的工人身上。實際上根本不會出這么大的禍事,因為當時不僅他一家在排,而且其他家也在排,怎么會偏偏在那天出事?是有原因的!知情者說,這是因為工人在生產時弄錯了化工原料的配比,鍋里的化工原料配比出錯,根本生產不出來成品,手下人又不敢告訴胡老板,就偷偷把那鍋料倒掉了。

  他說,如果是正常的生產后的廢液排放,濃度低,排到河里稀釋后原本不會這么嚴重地影響水源。而這鍋原料的濃度太高,最終導致了大面積的水污染。

  胡家人給記者的解釋是,水污染的前四天,即從216開始廠里的鍋爐壞掉了,根本沒有生產,也沒有排放。就是環保的人到我們的排放口測了一下,就認定是我們家在排放。

  他們覺得冤枉的是,自己并不是當時唯一的排放企業,而且在2008年全年開工不到四個月,另八個月都在停產狀態。有那么多企業都在排,為什么能認定就是我們家?

被判投毒罪 有人拍手叫好有人認為不妥

  正如媒體披露,鹽都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胡文標、丁月生投放毒害性物質,危害公共安全,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已經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胡文標獲刑十一年,丁月生被判六年。而兩人均已提起上訴。

  作為家屬,胡文標的妻兒對親人受如此重判十分不解,因此全力支持胡文標的上訴。而外界的觀點也有分歧。標新化工公司周邊老百姓對此一片叫好聲,有村民接受采訪時表示:讓我們吃了那么多年有毒的水,才判十一年,太輕了。而當時和標新公司發生過糾紛,被警方處理過的村民則表示自己要平反。他們認為當時與標新公司的環境糾紛中,自己是代表了正義的一方,現在胡文標被判有罪,自己則應當被正名。

  胡文標、丁月生被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判重刑后,網友們態度鮮明,對此判決幾乎一邊倒支持。而一些法律界人士表示了異議。

  江蘇瑞信律師事務所的郭霞普律師聽到這個判決之初十分驚訝,他說自己驚訝于用投放危險物質罪來給胡丁二人定罪。

  鹽城網民用開全國之先河來評論此事,事實上也是如此,媒體發現,這是全國第一例用此罪名定性于企業排污行為。

  而對這個判決,胡文標一審委托的律師、南京大學教授孫國祥持否定態度,教授是企業犯罪領域的專家,曾任著名的常州鐵本案代理律師。我們認為,以投放危險物質罪給胡文標定罪,把排污行為當成是投毒,肯定是不對的,孫國祥接受快報記者采訪時說,事實上,警方刑拘之初也把其定性為重大污染環境事故罪。而投放危險物質罪就是刑法上之前的投毒罪。

  孫國祥解釋,這兩個罪的區別在于,重大污染環境事故罪一般情況下是過失犯罪,投放危險物質罪是故意犯罪,而前者是結果犯罪,后者則是行為犯罪。定性不同,量刑也差別很大。

  胡文標有什么理由去投毒?他自己和妻兒也在喝這個水,他投毒的動機是什么?孫國祥解釋,正因為投放危險物質罪是行為犯罪,邏輯上面的問題就出來了:如果這樣定性,只要一個化工廠排了污水,不管有沒有導致停水這樣的事故,就是犯了投放危險物質罪,那么其他還在排的那些化工廠的老板是不是都要抓起來?因為他們的行為性質和胡文標是一樣的,只要排了就是犯罪,不管有沒有后果。

  而同時,法院認定,胡文標在此案中是間接故意犯罪。對此,孫國祥也不認同,我們講的故意,是法律上的故意,排放廢液的時候他肯定是故意,但后果是沒有辦法預料的,這如同很多工廠的煙囪在排放廢氣一樣,你能說這個廠是在投毒嗎?

  同時,孫國祥強調的是,此案的主體也有問題。我們認為,這是一個企業犯罪行為,而投放危險物質罪是個人犯罪,胡文標并不是一個適格主體。犯罪的主體是他的公司,適用的應該是重大污染環境事故罪。

  這和前一階段的熱點事件??張明寶醉駕致人死亡案很像。在那場爭論中,焦點所在是交通肇事罪與危害公共安全罪之爭,前者是過失犯罪,后者是故意犯罪;前者是后果犯罪,后者是行為犯罪。而檢方也認定張明寶是間接故意犯罪。

  當時有法律工作者作出了這樣的邏輯推理:危害公共安全罪是行為犯罪,和他撞不撞死人的后果關系不大,如果如此,他的犯罪行為是從何時起算?醉酒開車開始?那么豈不是所有醉酒駕車的人都涉嫌犯有危害公共安全罪?

  郭霞普律師認為,間接故意犯罪是一種放任,即放任自己的行為,并導致了不特定人群被危害。他認為,此案中如果胡文標被屢次警告后,仍排放污染并最終導致了后果,就有放任之嫌。

  而孫國祥則認為,胡文標和當地的其他化工廠老板一樣,接受罰款后再偷排,這在當地很是普遍,但并不意味著警告之后就是放任。他自己和妻兒都喝當地的水,這能認定他有放任的故意?

  罪刑法定,我們認為這個判決是不理性的。我們理解當地百姓的情緒,對排污企業的痛恨,但是判決要有依據,要一視同仁,而不應當選擇性地執法。孫國祥說。他舉了另外一個例子:如果投放危險物質罪名成立,胡文標是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后果,導致一個城市的20萬人三天沒水用,那為什么只判了最低刑期的十一年?

同案不同判  顯示某些法律滯后于現實

  幾次大的全國性新聞事件,使得同案不同判的現象愈發引人關注。同是酒后駕車撞死人,有的被判死刑,有的卻被判了有期。公平何在?

  使用執行著同一部法律,卻出現了這么多的同案不同判,應該說是不正常的,江蘇圣典律師事務所張世亮律師說,我個人反對因為民意或民憤而擅加定罪,這樣的話,法律的統一性無法保證。張世亮在分析這種現象出現的原因時表示,首先,案件就像達?芬奇畫的雞蛋,各不相同。同案指的是類似案件,而每個案件的細節不同,這些細節決定了案件的定性,其次,在司法實踐層面,法官的素質不同,使得對法律的理解產生差異,這些都是同案不同判可能產生的原因。

  從法理層面分析,同案不同判幾乎是必然,張世亮認為,法律具有穩定性,同樣也會因此產生滯后性,具體表現在法律不能時刻隨著社會進步而進步,只能在事實發生后,加以修訂以適應社會發展。

  與現實脫節的法律自然會有人去完善它,而此時,一個中規中矩的法官與一個善于創新的法官不會做出同樣的判決。這些都是善意的分析,張世亮強調,案件的定性往往會受到非正常的外部因素干擾,這也會使同案產生不同的判決,這些因素可能是司法腐敗,也有可能是社會輿論及民意。

  僅在今年,就有多個案件因為社會影響而創出首例:成都的孫偉銘案號稱是全國首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醉駕者判處死刑的案件,而南京的張明寶案則號稱是國內首起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逮捕醉駕者

  張世亮表示,民意與法意確實有著微妙的關系,我覺得,公眾輿論的充分辯論不可或缺,而透明公開的司法審判活動則是最好的溝通彼此的契機,在一次又一次的公開爭辯中,達成法意與民意的交集,法治社會才能不斷前行。

對化工零容忍  鹽都變無化區

  五支河,一條鹽城本地人都沒聽說過的小河,寬不過四五米,兩邊的蘆葦瘋長,更像是一條大點的溝。

  正是依靠這條緊挨著標新化工公司的河,胡文標把化工廢液排出,并最終斷送了事業前程。

  而這條河變清的代價是500萬人民幣,年初的水污染事故發生后,龍崗鎮政府從南京請來了一家專業公司,凈化了7萬噸的水,并將這條不長的河的5000立方米的受污染淤泥挖出來,運進了標新公司的廠里進行了化學降解,最終再回填到了河里。

  而五支河鄰近標新公司的這一段被用土壩分成了22截,分段進行了治污,500多萬塊錢全是我們鎮里出的,我們正要起訴胡文標,追討這筆治污費用。龍崗鎮一官員告訴記者。

  而這是看得見的付出,龍崗鎮,這座離鹽城市中心約20公里的城鎮也正在經歷著一次產業轉型的艱難過程。

  我們去年的化工企業帶來的財政收入約2800萬,占到了我們財政收入的三分之一,而在最高的年份,化工帶來的收入達到了4000多萬,是我們鎮的支柱產業之一。

  而自水污染事件發生后,龍崗鎮鐵腕治理化工企業,22家化工企業全部被關停,另11家非化工,但也會產生污染的企業也被關停。

  而完成這一切,龍崗鎮只花了一個月的時間。很多企業都是剛起步企業,投產時間不長,還沒有收益,但是我們采取的是零容忍,全部關停,這名官員說。

  那一個月里,關停企業的速度平均一天一家,政府遇到了很大的阻力,有的企業主甚至以死威脅,拒絕關停。

  但是在鹽城市政府的強力命令下,基層政府還是完成了這一工作。

  不僅是龍崗鎮,整個鹽都區也在今年的426向外界宣布該區為無化區,聲稱全區沒有一家化工企業,對此群眾拍手稱快。那些化工企業被要求搬至了鹽城北部幾個縣的化工集中區,而無能力搬遷的,則要么轉產,要么關停。

  對我們地方的經濟影響很大,但我們知道這不是一個談損失的事情,我們要做的就是堅決執行上級的任務,而且永遠不進化工項目,該官員說。

沒有了化工廠龍崗鎮正在努力尋找新的產業,機械、電子產業被定為了目標。而五支河也已沒有了半年前的污濁,河水清可見底。一只白鷺掠過,飛向遠處的綠田,一派田園風光。

胡文標的妻兒已經很長時間沒有回到標新公司了,他們正在全力以赴準備上訴。而這個判決也在鹽城的很多企業主中產生了震動,他們知道雖然中國的法律體系不是判例法,但至少在鹽城,這個判決能起到很大的示范作用。他們至少可以約束自己的行為,知道自己排污的風險有多大,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這個判決未必不是個好事,鹽城一官員說。(言科)

 2009、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