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蒼天》看法官應如何拉近與群眾的距離
作者:張艷玲 發布時間:2009-08-24 瀏覽次數:1146
“一刻也不要離開群眾”的馬錫五通過問計于民、問需于民,攜卷下鄉等方式切實為群眾解決問題,力爭實現“實質正義”,做到案結事了。但是當下法官又當如何做到司法為民,拉近與群眾的距離?通過觀看《蒼天》,筆者認為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首先,培養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當今法院很多法官尤其是青年法官一般都是法學科班出身,法律知識豐富,從學校直接進入法院工作,因此,他們對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活狀況了解較少,在處理案件過程中存在機械化司法傾向,難以獲得老百姓的認同。所以,當今法官要像馬錫五同志那樣經常深入群眾,了解基層人民群眾的生活環境、生存狀況,逐漸培養出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
其次,融入當地風俗習慣。法官要善于利用風俗習慣,以老百姓聽得懂的語言和習慣的行為方式審理案件。《蒼天》第十一集中,李春曉在打谷場為農村婦女講授法律常識,深奧的理論村民聽不懂,馬專員到場用當地的土言土語講解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第十五集中,馬專員在調解軍屬楊發云和青年農民王統一土地糾紛案件過程中,因為以前的法庭裁判錯誤而向在座的老百姓鞠躬道歉,使得老百姓感受到馬專員的真誠與貼心。此外,馬專員還經常唱秦腔、打腰鼓,與當地群眾打成一片。
再次,積極主動調查案件。與目前所強調的司法消極中立性不同,馬專員審理案件主要是通過積極主動地職權活動,不僅主動進行調查,深入了解案情,而且依靠群眾,聽取老百姓的意見,與老百姓一起斷案。例如在調節楊發云的土地糾紛案件中,其走家串戶,深入調查,并提出老百姓的意見往往比法律更重要。其實,目前當事人自行舉證、抗辯的訴訟模式,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老百姓的訴訟風險。也許馬錫五同志不知道什么職權主義審判模式,但是他知道裁判就要做到案結事了。當前,法官應當加大依職權調取證據的力度,以求全面發現案件事實。
最后,程序簡單、方便。馬專員審理案件并沒有嚴格的程序要求,不追求裁判過程的規范性操作,而是以實現實體正義為目的。其主要是采取上門辦案,實地調查,就地調解的方式深入鄉村社會底層,在極大地方便了老百姓的同時,也達到了宣傳法制、鞏固新政權的目的。在我們已初步建立嚴格、縝密的訴訟機制的當下,法院和法官應當積極探索建立起小額訴訟制度,以最大程度上降低老百姓的訴訟成本。
另外,馬錫五同志還以其平易近人、清正廉潔的形象顯示著新中國法官的人格魅力。只要每個法官都有愛民、親民之心,做個“從群眾泥土中長處的一棵樹”,社會主義司法就會獲得源源不斷的營養,具備無窮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