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送走一對重新和好的夫妻時,我的眼前總會浮現出那雙朦朧的淚眼。

今年5月,我承辦了一樁離婚案件,提出離婚請求的是妻子張某。按常理推斷,應該又是丈夫不忠或是有家庭暴力吧。我這樣想著,信手翻開了訴訟材料。

這一看不要緊,竟將我原先的想法推翻得干干凈凈。原來,張某是剛剛刑滿歸來的人員,而她入獄的原因竟是她三年前對丈夫王某投毒未遂。

看完材料,我覺得,這對夫妻恐怕非離不可了。誰愿意接受一個曾對自己下過毒手的妻子呢?不過,我還是有點疑惑。照理,該是那個丈夫提出訴訟呀,怎么反倒是有錯在先的妻子成了原告呢?

帶著這樣的疑問,案件如期開庭了。

由于調解是處理婚姻案件的必經之路,盡管對這對夫妻的婚姻不抱希望,我還是首先選擇進行了調解。

我了解到,張某今年40歲,比丈夫王某大兩歲。兩人原來是鄰居關系,從小一起長大,可謂青梅竹馬。隨著年齡增長,情投意合的兩人建立了戀愛關系。198811月,王某沒有達到結婚年齡,雙方就按當地風俗舉行了結婚儀式,未領取結婚證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第二年兩人的愛情結晶出生,家里更是其樂融融。雖然生活中總有磕磕絆絆,兩人因家庭生活瑣事也免不了偶有爭吵,但總的說來是幸福的。

這種平靜和諧的日子結束于三年前。丈夫王某是駕駛員,家中有一輛農用拖拉機,經常在外跑運輸。20064月,張某因交通事故造成股骨骨折,在家臥床休息。在此期間,王某因搞運輸白天沒有時間在家陪伴妻子,張某覺得丈夫對自己不關心,雙方為此產生口角。心有不滿的張某覺得與丈夫感情不和,就提出離婚。在遭到拒絕后,張某動了歪念頭。她想,用投毒方式嚇唬丈夫,可以引起他的注意。于是就將鼠藥放進王某正常飲用的茶杯里,后因王某發現茶水有異樣未飲用。張某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最終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今年5月剛剛刑滿歸來。

只因一念之差就毀了一個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多么愚昧的女人呀,我心中忍不住發出這樣的慨嘆。

在與張某的交談中,我發現這個曾經做了傻事的女人常常流露出后悔與不自信來。她告訴我,她總覺得服刑前自己曾經以投毒方式對待丈夫,這回自己回家,丈夫也不會善待自己。她覺得與王某情分已盡,無和好可能,這才要求離婚。說這話時,張某一臉的落寞與無奈,眼睛也顯得毫無神采。

雖然要求離婚的態度堅決,可我還是能感覺得到張某并不是真的想離婚,只是出于擔心才“先下手為強”。

我轉頭找到王某,詢問他對離婚的態度。讓我想不到的是,王某竟是一個有情有義的好丈夫。談起離婚的事,王某的臉上寫著明顯的痛苦,他說,過去兩人感情一直很好,堅決不同意離婚。同時,他還表示,張某以前是做錯了,但那是由于誤解才造成的,他對張某過去的行為予以諒解,不計前嫌,要求夫妻和好。

王某說在張某三年服刑期中,自己經常帶著女兒前去探望。這一說法,得到了張某的認可。既然這樣,說明兩人的感情基礎還是很牢的,我于是確定了調解方向,爭取兩人和好。

我再次找到張某,勸導她要慎重考慮,婚姻不是兒戲,不能隨隨便便的說離就離,夫妻一場,雙方都付出了很多感情,對家庭也付出很多努力,要珍惜往日的夫妻情分。想到王某的痛苦神情,我又細心引導張某回憶起過去的美好歲月,特別是服刑三年來,王某始終對她的不離不棄。

說到這兒,張某已是淚眼朦朧,不住地哽咽。她抽泣著告訴我,她已經認識到自己以投毒方式對待丈夫,不僅是做了一件傻事,更是一件違法的事,為此自己付出慘痛的代價。

在我的耐心勸導與丈夫王某的真情感召下,張某當庭撤回起訴,同意夫妻和好。

最后,張某與王某異口同聲地說,今后再也不提離婚的事了。

看著兩人牽手離開法庭的背影,我感慨萬端,都說“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看到王某如此善待犯錯的妻子,我的心中充滿了溫暖。畢竟,人間自有真情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