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法院分析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特點、成因并提出防范對策
作者:蔡林 發布時間:2009-08-06 瀏覽次數:1586
近年來,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總量呈上升態勢。2007年至2009年上半年,江陰法院共受理交通肇事犯罪案件348件349人。江陰法院深入調研,分析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特點、成因并提出防范對策。
特點:
1、交通肇事犯罪總量呈上升趨勢。2、外來車輛和非江陰籍駕駛員駕車發生事故明顯增多。3、酒后、醉酒后駕駛發生事故的比例相對較高。4、肇事后逃逸的仍占一定比例。5、事故車輛負事故主要責任的比例逐年上升。6、發生事故的車輛類型多,貨車、重型半掛牽引車肇事比例居高不下。7、事故后經濟賠償的比例較高。
成因:
1、機動車駕駛員及其他事故當事人的交通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比較淡漠。2、道路交通工具構成復雜,車輛增長快,報廢車、無牌無證車增多。3、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視不夠,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4、交通肇事罪的刑罰相對偏輕,加上司法實踐中認識的偏差,對交通肇事罪的處罰起不到震懾作用。
防范對策:
1、增強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加大對交通行為參與人的教育管理力度。對申請辦理駕駛證的人員,要按規定培訓和操作。加強對全社會人員的教育管理,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識。利用新聞媒體和宣傳手段在全社會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和交通法規宣傳,提高人們的交通安全意識和交通法制觀念。
2、嚴格各類車輛管理,確保性能良好、上路有序。要確保汽車轉向、制動、燈光等機件符合安全標準,減少因機械故障而引發的交通事故。嚴格執行車輛報廢制度和各類型車的路徑管理。
3、完善各項監管措施,努力創建“和諧道路”。做好交通標志、交通信號及可變信息牌的設置工作,運用高科技手段及時查處交通違法行為。通過定點設崗,進行酒精測試、雷達測速等檢查。在事故多發地段設置警告牌。在雨、霧、雪天指定交通管制預案,合理控制交通流量,疏導好車輛通行。實現人車分流,進行合理的交通渠化。
4、完善交通肇事罪的立法,加大刑事處罰力度。建議適當提高交通肇事罪量刑刑格,并可以通過立法和司法解釋的方式確定以其他罪名來認定交通肇事罪的特殊情形,從法律設置上加大處罰力度。另外,在司法實踐中,從嚴把握緩刑的適用,對醉酒、無證駕駛等嚴重情形明確不能適用緩刑,并從重處罰,以增強刑法的震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