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謝謝潤州法院的法官們,雖然我的身體受傷了,但我心里熱呼呼的,你們讓我真正感受到了家鄉人的溫暖,這是我在外飄泊多少年也感受不到的……”,接過鎮江潤州法院執行法官送上的三萬余元執行款,現居住在鎮江市丹徒區世業鎮的香港居民陳呂義激動地說道。

陳呂義今年已經80高齡,出生于鎮江市丹徒區世業鎮,年青時曾在臺灣當兵,后又輾轉到香港,并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隨著年華老去,陳呂義思鄉之情越重,兩年前他返鎮定居。去年627日上午,在世業鎮前太平圩村水泥路上,騎著自行車的陳呂義被陳金發駕駛的重型普通貨車碰刮,致陳呂義摔倒受傷。交警部門根據交通事故形成原因認定陳金發負事故全部責任。經鑒定,陳呂義因車禍導致腰12椎體壓縮性骨折構成道路交通事故八級傷殘。091月,陳呂義將保險公司、陳金發告到法院,要求兩被告賠償各項損失計48708.30元。該院審理后判決保險公司賠償陳呂義損失38070元、陳金發賠償854.31元。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后,考慮到陳呂義年齡大、車禍后行動不便,又是返鎮香港居民,執行法官孫國根細心地與陳呂義電話聯系,請他放寬心,法院一定將執行款盡快執行到位。另一方面則積極與保險公司、陳金發聯系、溝通,督促其主動履行義務,僅用三天便將執行款全部執行到位,并登門送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