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我面前的是一個沉寂的女子。清瘦的臉上嵌著一對有點不太協調的大眼睛,眼中了無生氣,有點緩慢的動作透著凝重。沒有多余的語言,只是要求與分居多年的丈夫離婚,義無反顧地愿意擔負起女兒的全部撫養責任,放棄了財產的分割,放棄了共擔撫養費的權利。多年的民事審判工作令我明顯地感受到面前這名沉寂女子眼中深深的落寞、悲哀、悔恨和與三十多歲年齡不相符的滄桑。

不是為了挖掘故事,只是震撼于她身上所發射出的那份情素,我小心翼翼地開始了以下的對話:

“張丹,你與李慶貴同居時還只有19歲?”

“是的。”她的嘴角開始發顫。

“他原是你姐夫?”(訴狀中已有所介紹)

“是的。”她的眼中開始升騰起淚光。

“那你是怎么會來江陰,到你姐姐家的?”(她原本隨軍人的父親轉業在貴州)

“我是來復讀,準備高考的。”期盼的口吻一閃即逝,臉上轉而掛上了更深的痛。我決定放棄這樣的對話,我已不想再去揭開一個人十幾年所累積的那道一直難以愈合的疤痕,我深深感知這疤痕是無法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用言語可以去撫平的了。

我低下頭,隨意地又問了一句:“那現在你姐姐呢?”希望夫妻之情已斷,姐妹之情能再續。

“死了,兩年前出車禍死了。”我猛地抬起頭,全身的皮膚開始抽緊,似乎明白了眼前作為原告的她為什么面對承辦法官連一絲敷衍的笑容都沒有。兩行淚??我感到眼淚都是冷的??慢慢地從她的眼角下垂。

“這就是我年輕無知的代價!”一句話緩緩地從她的心底吐出,仿佛需要用上漫長歲月凝聚的全部勇氣。

沉默,令人壓抑的沉默。

“那你和女兒現在住哪里?”我努力拂開她傳遞過來的那份重,打破那份沉默。

“在青島。”

“好好帶好女兒,給她一個美好的明天。”

“是的。”這是她給我的回答,我感到這也是她給自己的回答。 這回答中有了生氣。

簽收好離婚的調解書,丈夫一臉漠然地先行離去,她慢慢地折疊好調解書,低低地說了聲“謝謝”,然后深深地吐了口氣,轉身離去。

望著她獨自離去的依然沉寂的背影,我內心久久不能平靜。我不知道她曾經是怎樣抱著理想來到姐姐的身邊復讀準備高考的,我也不知道她與原本是她姐夫的那個男人之間的戀情是否是她的初戀,我更不知道在她與她姐姐之間曾經經歷過何等的掙扎。如果她有錯,那么這么多年生命承載之重已讓她付出了足夠的代價。我只希望她吐出的綿綿之氣能吐出她多年的郁積,也希望法院的離婚調解書能讓她有所解脫,還希望她的生命在經歷過錯愛的暴風雨之后能有一個祥和的風景,更希望再見她時能看見她臉上璀璨的笑容。

后語:這是一起真實的離婚案件。原告張丹與被告李慶貴原系小姨子與姐夫的關系,1988年張丹到姐夫李慶貴家復讀準備重新參加高考,沒多久張丹與李慶貴就發生兩性關系。1990年李慶貴與張丹的姐姐離婚,隨即與張丹結婚。婚后育有一女。20018月,張丹不堪感情的壓抑,攜女離家外出打工,夫妻分居至今。兩年前,張丹的姐姐遇車禍死亡。之后,張丹具狀訴至法院要求與李慶貴離婚,案件審理中,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張丹與李慶貴離婚,女兒由張丹撫養,張丹自愿承擔女兒的全部撫養費。

我國的婚姻法及社會倫理道德、社會價值觀念都趨向婚姻應以感情為基礎,然而作為婚姻基礎的感情也要有滋生的良土,否則就像本案中的張丹一樣,所付出的代價也是沉重的。愿天下有情人審慎自己的感情,讓婚姻充滿美好的祝福。(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