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心深處那把記刻靈魂的標尺
作者:黃穎 發布時間:2009-07-09 瀏覽次數:1383
從事民事審判工作十幾年,在我內心留下最深印記的不是涉案金額千萬的大案,不是案情復雜讓人頭痛的難案,也不是了結幾十年艱辛討債路的積案,而是那些最簡單的贍養案。一個老人,兩個孩子,最近的血緣,卻隔著最遠的距離。
今年2月的一天,春寒料峭。一大早一位頭發花白的老人一瘸一拐地走到我辦公室門前,顫顫巍巍地說:“大兄弟啊,我要告我的兒子。”又是一起贍養案,我的心里突然涌起一種說不出的滋味。我倒了杯水,扶老人坐下來,讓他慢慢說。
老人眉頭緊鎖:“我今年80了,老伴去得早,一個人辛辛苦苦把兩個兒子拉大,現在自己沒人養了,我心里頭難過啊!”我分明看見老人的眼角有些濕了。“你看我這腿腳,要不是中過風,我自己能下地干活,不要他們養啊!”我心里一陣酸,讓老人喝口熱水,握著他的手說:“老大爺,您放心,您兒子是一定要養您的,這個我們作得了主!”老人激動地點頭,說:“好,好,這感情好!”
案子是一點都拖不得,這倒春寒是刺骨的冷,再不給老人生活補貼,日子真的沒辦法過了。我先通過村干部找到他兩個兒子的電話號碼,接著就反復給他們做工作,讓他們從外地回來一趟。
一個電話不行,兩個;兩個不行,三個。在我的再三努力下,他們終于答應一星期內準時回來。
贍養案件在村里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我想還是在村里組織一次現場調解比較好,地點就選在老人家的堂屋里。我讓老人坐上位,把兩個兒子就安排在老人的對面,看他們敢不敢面對自己年邁的老父。果真,他們都低著頭。我坐到中間,笑著對兩個兒子說:“好久沒來老父親這了吧,今天正好看看!”兩個兒子抬了一下頭,嘟囔著:“爸,好。”老人的眼中似乎一閃淚光。
經驗告訴我,強制性地要求每年付多少錢并不能真正讓老人的生活好起來,只有真正喚起當事人心中的親情,老人才能真正過上好日子。我不僅想到了法律,還想到了法律之外。
于是,我耐心細致地做起了工作,從贍養老人不僅是法律上的義務,也是道德上的需要,講到了做人心里要有把尺子,量量自己的準心,再忙也不能拋開自己的父母不管,每個人都有老的時候,要將心比心。還和他們拉家常,談談老父親當年一個人拉扯他們的情景,說著說著當事人都動了情。兩個兒子還談到,那時候父親騎車送他們上學,他們一個坐前面一個坐后面。老人臉上露出了久違的笑容,家里又充滿了曾經的溫暖。
思想通了,工作就好做了。最后,兩個兒子主動要求承擔義務,每人每年給老人500斤稻子和600元錢,醫療費兄弟倆對半“報銷”。兩個兒子扶著老人坐到床上,拍著胸脯保證:“爸,我們以后養你!”旁聽的村民都嘖嘖夸贊,替老人高興。屋外的寒冷擋不住當事人內心的暖流,我心中的顧慮也被感動沖得煙消云散。
我常常在思考,對于案件我們法官是不是可以一判了之,這么多年的經驗告訴我不是這樣的。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青銅器上,而是刻在人們的心中。外在的法律讓人恐懼,內生的法律才能讓人敬畏。我們用法律和規矩刻劃方圓,但如何在所有人的內心放置一把記刻靈魂的標尺才是我們應當思考的。作為一名法官,我們不僅要用法律教育當事人,還應當用我們的人性善美去呼喚當時當事人的良知,讓迷失的親情、友情、夫妻之愛、同業之情重歸正道,共建和諧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