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7月的寶應,驕陽似火,解放戰爭成燎原之勢,人民解放軍打過長江后,向祖國的大西南、大西北乘勝進軍,新中國即將成立,解放不久的寶應成為大后方,百廢待舉。此時,寶應縣人民政府司法科科長王坤炳按捺不住喜悅的心情,因為他接到一個新的任務,籌建寶應縣人民法院。

19434月,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寶應縣抗日民主政府在西安豐成立,同時設立寶應縣司法科,19443月因工作需要,王坤炳調到司法科任審判員,那時的司法科沒有固定地點,為防止暴露縣政府機關地點而單獨活動,司法工作執行“調解為主、審判為輔;巡回為主、傳訊為輔”,在解放區各鄉流動辦案,人員只有23人,在戰事頻繁、環境惡劣的情況下,調處了不少糾紛。1945822,寶應縣城第一次解放,司法科隨民主政府進城辦公,并派出人民法庭赴各區、鄉發動群眾,掀起懲治漢奸的熱潮。194610月,國民黨復占縣城,司法科隨民主政府撤至農村,當時,司法科只有一條船,往來于各區、鄉之間從事司法審判活動。1948129,寶應縣城第二次解放。司法科隨同人民政府進城在葉挺路西首原縣衙內辦公,工作重點配合公安機關進行肅反工作,南下渡江作戰開始,司法科人員全部投入支前工作,司法工作暫告停頓。

經過十幾天的籌備,88日,在縣人民政府大院內后首,原司法科三間平瓦房里,寶應縣人民法院宣告成立,第一任院長由副縣長周榮春兼任,王坤炳任副院長,當王坤炳從縣長周興手中接過任命書時,一種人民當家作主的自豪感油然升起。從今后,人民的法院將擔負著全縣的司法工作,揭開寶應司法史的新的一頁。

一個多月后,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成立,中國人民從此站立起來,廢除了國民黨的六法全書,一個人民民主專政法系逐步建立,新成立的法院有原先成立時的3個人增至12人,除審判工作外,還配合或直接參加了恢復地方建設、組織生產救助、土地改革復查和鎮壓反革命的工作,各項工作開展的有聲有色,為鞏固新生的人民政權作出的貢獻。

斗轉星移。1953年間,院址從縣政府院內后首搬至前首,辦公室增為5間。1958年春,搬至寶應縣城鎮一人巷南首毛家大樓辦公,19833月,因辦公樓年久失修暫遷至縣政府大院內會議室臨時辦公。19852月遷至新建大樓辦公。經過近年來的擴建,已形成辦公區、審判區、執行區為一體的格局,建筑面積達9445平方米,在職干警從建院初始的3人增加至現在126人,全年審結案件達6000余件。院址換了一處又一處,法官換了一茬又一茬,但是人民法院為人民的宗旨一脈相承,始終不渝,為全縣經濟發展一方平安作出了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