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四分之一已婚女性曾遭家暴 江蘇已有反家暴指導意見
作者:成崗 倪敏 劉海琴 發布時間:2012-03-12 瀏覽次數:962
昨天下午15時,全國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各黨派、各界別的委員就熱門話題,從不同的角度,通過大會發言的形式,提出具體的意見和建議。全國政協委員甄硯發言的題目是《加快制定反家庭暴力法》。
甄硯提供了一組數據,2011年,全國婦聯和國家統計局開展的第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顯示,在整個婚姻生活中曾遭受過配偶侮辱、毆打、限制人身自由、經濟控制、強迫性生活等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近年來,兒童被家長毆打致傷致殘致死以及老年人被虐待遺棄的事件屢見報端。據有關兒童保護機構的調查,2008年至2011年,媒體報道的300個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和遺棄案件中,死亡的161件,占53.67%,相信所有人聽了都會感到憤慨和痛惜。
隨著我國的社會進步和公民權利意識、法律意識的不斷增強,長期被漠視的家庭暴力問題日益引起社會關注。調查顯示,86%的被調查者認為,家庭暴力是違法犯罪行為,93.5%的被調查者支持國家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呼吁通過完善法律手段,加強對家庭暴力的預防、制止和懲處、救助。
“大量的實踐告訴我們,需要盡快出臺一部專門的反家庭暴力法,解決目前國家層面有關法律規定不夠統一、法律責任不夠明確、救助措施不夠具體、操作性不夠強、相互銜接不到位,以及地方立法層級較低、效力有限等問題。”甄硯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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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已有多款
“反家暴”指導意見
我省的“反家暴”情況如何?記者了解到,近些年來,江蘇十分重視并不斷完善對遭遇家暴婦女的權益保護。2002年,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公安廳、省婦聯等六單位制定出臺了《關于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見》。2008年,省人大把“禁止對婦女實施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寫進修訂后的《江蘇省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前年,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公安廳、江蘇省婦女聯合會下發了關于依法處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