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首例刑事環保案落槌

5人捕麻雀各罰2000

 

  本報訊  無錫市錫山區法院環保合議庭日前審結該市首例刑事環保案件,陳某等5名被告人因非法捕捉麻雀而構成非法狩獵罪,分別被法院判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2008922,為滿足口腹之欲,陳某等5名被告人專程從上海駕車至錫山區某鎮的香樟樹林捕捉麻雀。采取竹竿架網捕鳥等專業捕捉方法,陳某等人捕獲麻雀多達978只。就在5被告人“滿載而歸”的途中,車輛在常熟辛莊檢查站被查獲。

  經審理,錫山區法院認為,麻雀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陳某等5被告人僅為一嘗時鮮即在禁獵區非法獵捕麻雀978只,其行為已對陸生野生動物資源和生態環境造成破壞,構成非法狩獵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記者從省林業局了解到,2001年麻雀被列入國家林業局制定的《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價值、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這就意味著,獵捕、出售、食用麻雀屬于違法行為。

  主審法官分析說,在被告人眼里,小小麻雀和破壞環境之間猶如天壤。無獨有偶,618在錫開審的我省首起環境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中,兩被告結伙盜伐滬寧高速公路旁意楊樹19(樹齡10) 3.9立方米時,也是這樣的心理:不就是砍了幾棵意楊樹嗎?殊不知,19棵成年活意楊樹被盜伐后已造成該路段防護林缺口,使高速公路路面產生橫向風流,給高速行駛的車輛帶來安全隱患。這兩起環保案件都敲響了警鐘:別因破壞環境而犯法!(沈崢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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