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捕麻雀各罰2000元
作者:轉載《新華日報》 發布時間:2009-07-07 瀏覽次數:2691
無錫首例刑事環保案落槌
5人捕麻雀各罰2000元
本報訊 無錫市錫山區法院環保合議庭日前審結該市首例刑事環保案件,陳某等5名被告人因非法捕捉麻雀而構成非法狩獵罪,分別被法院判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經審理,錫山區法院認為,麻雀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陳某等5被告人僅為一嘗時鮮即在禁獵區非法獵捕麻雀978只,其行為已對陸生野生動物資源和生態環境造成破壞,構成非法狩獵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記者從省林業局了解到,2001年麻雀被列入國家林業局制定的《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價值、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這就意味著,獵捕、出售、食用麻雀屬于違法行為。
主審法官分析說,在被告人眼里,小小麻雀和破壞環境之間猶如天壤。無獨有偶,
200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