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開審最大網絡制販槍案
作者:丁國鋒 劉俊 劉娟 發布時間:2012-03-12 瀏覽次數:1062
近日,江蘇省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特大網絡制販槍支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據了解,這起網絡販槍案與以往不同的是,不僅有真實的制販槍事實,而且,被告人通過“化整為零”的銷售手段,通過制造零部件在網上交易、物流發貨,目前涉及的買家范圍達25省市,警方掌握的銀行交易達149筆60余萬元。更引人關注的是,該團伙涉案槍支零部件達數千件,可折算成200多支整槍,其案件特點和危害性皆為建國以來司法史上“屈指可數”。
制售槍支長達一年
2010年12月,揚州警方在日常巡查中發現,有人在網上售賣槍支及槍支配件。為防止打草驚蛇,警方按兵不動,暗中撒下一張監控大網。經過近3個月的監控、偵查,這起輻射全國25個省市的特大網絡制售槍支案浮出水面。警方隨即奔赴廣東、湖北、湖南等9省20多個市縣,將“供應商”楊勤、程宏亮,“骨干級跑腿”吳欽東、程宏星等悉數抓獲歸案,同時還搗毀了該團伙制造槍支散件的10家加工窩點。
今年2月24日首次開庭時,檢方指控,楊勤制販槍支團伙成員曾先后輾轉湖北武漢、廣東中山兩地,將10家五金加工作坊定為“制槍廠”,非法制造、買賣、郵寄槍支長達一年,涉案槍支零部件多達數千件。
提供圖紙讓人代工
法庭上,被告人楊勤講述了做槍支生意的經過:2009年回到武漢后,在論壇上結識了有同樣愛好的程宏亮,兩人曾一起打過獵。在合伙做餐飲失敗后,因為都認為“制售槍支零部件不犯法”,就踏上了制售槍支零部件的“致富路”。
“我們對很多槍支具體零部件比較了解,就嘗試著做了一批。”楊勤說,其間兩人商定共同找加工作坊,利潤兩人平分。
據楊勤供述,這些五金廠按照他提供的圖紙進行加工,“買槍客戶”則根據他們在網上發布的廣告,洽談業務,成品由程宏亮通過快遞物流,郵寄給買家。2010年10月,楊勤對步槍興趣濃厚,與程宏亮發生分歧,兩人“分家”。此后,程宏亮負責氣槍,楊勤則轉向制造步槍零部件。其間,程宏亮讓無業的弟弟程宏星干起了送貨、取貨、取錢的活。
據了解,廣東中山人吳欽東在網上認識楊勤后,兩人談妥利潤共享,并從2011年1月起,由吳欽東協助將“制槍廠”從武漢拓展到中山。吳欽東交代,一套齊全的槍支零件有30件,每套3500元至6000元不等。為逃避打擊,該團伙在武漢、中山兩地加工時,每家作坊僅加工三四個零件,談好業務后,分批發貨,且每批零部件數量不足20件。
作偽證逃避抓捕
記者注意到,除了被指控犯有非法制造、買賣、郵寄槍支罪之外,楊勤還被指控犯有非法持有槍支罪、妨害作證罪。
2011年3月9日,楊勤向被告人程宏星借了一輛轎車,并將自己非法持有的步槍及一發子彈藏于該車后備箱中,次日晚即被武漢警方查獲。為逃避打擊,楊勤指使段某等人先后到公安機關為其頂罪,并讓程宏星先后兩次到公安機關作偽證,結果導致楊勤逃避打擊,而“頂包”的段某則被逮捕。
鑒于案情重大,公訴人當庭建議對被告人楊勤判處無期徒刑,對被告人程宏亮非法制造、買賣槍支罪建議判處有期徒刑14年至15年,對被告人吳欽東犯非法制造、買賣、郵寄槍支罪,建議判處有期徒刑12年至13年,對被告人程宏星犯非法制造槍支罪、偽證罪,建議判處有期徒刑4年至5年。此案未當庭宣判。
■案意點擊
以網絡尋找買家、借物流渠道發貨,此案反映出當前涉槍犯罪的一些新特點--近年來興起的各種方便群眾生活的購物、物流渠道,逐漸被不法分子利用,增加了公安機關日常監管的難度。而涉及25省市的販賣網絡,則更凸顯當前打擊涉槍犯罪的嚴峻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