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平那道生死分割線??江蘇對臺資企業開展司法重整工作綜述
作者:轉載《人民法院報》 發布時間:2009-06-29 瀏覽次數:2358
彌平那道生死分割線
??江蘇對臺資企業開展司法重整工作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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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地處長三角中國經濟發達地區的江蘇省,是臺商投資最為密集的區域,其臺商投資總額連續5年位居大陸第一。到目前為止,全省累計批準臺資項目2萬余個,實際利用臺資金額超過410億美元,引進臺資項目數和實際利用臺資額約占大陸的1/5和1/3,臺資企業已成為江蘇省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去年下半年以來,受國際金融危機沖擊,江蘇部分臺資企業面臨著訂單減少、成本上升的困難,有的企業陷入破產、瀕臨“死亡”的境地。面對危機,江蘇法院創新方法,通過司法重整挽救企業。
專家評介:破產案件的中國式操作
中國人民大學破產法研究中心主任 王欣新
新破產法實施一年多來,在全國范圍內司法重整案件極少。雅新公司等案重整的許多做法超前,結果比較完美,避免了企業破產,對債權人、債務人、職工,乃至關聯企業、所在社區、整個社會都具有積極的意義。
在當前的特殊背景下,江蘇司法重整案是國內處理比較成功的“中國式”破產案件,為正在起草的破產法司法解釋以及運用司法應對金融危機提供了新鮮經驗。
科弘重整 常熟勇吃螃蟹
來自河南的趙明強(化名)此時更是感到特別寒冷。國慶七天長假后的第一個工作日,他發現自己打工的常熟科弘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科弘”)竟然停產了。
生存,還是死亡?全球性金融危機襲來,江蘇部分臺資企業不得不面對這一道生死命題。
“科弘”隸屬上市于新加坡的臺資中國金屬(百慕大)有限公司,自2002年底設立以來,年銷售額一直保持在百億元以上。
科弘員工郭明霞告訴本報記者:“當時我和2000多名員工感到太震驚了,從全國各地趕來的上千商家哄搶公司財產的事件一觸即發。”
危機中的企業在想法“活命”,人民法院則在設法“救命”??破產法修訂之后新增加的“破產重整”,被視為突破困境的一條出路。
相對于以往的簡單破產來說, 新破產法引入重整制度的目的在于,可使面臨困境但有挽救希望的企業避免破產清算,出現債務危機的企業利用這個程序,可以有效地避免被債權人過早地解散清算,給破產企業提供起死回生的機會。然而,在司法實踐中,破產重整在國內還沒有形成一套成熟的審判模式和經驗,如何把握好多方利益的平衡,對法官而言是個嚴峻的挑戰。
重整成為債權人收回52億元債權的最后希望。今年2月9日,對科弘人來說是個不平常的日子。這天下午兩點召開的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將對中國金屬重整計劃草案進行表決,那可能將是中國金屬的一道生死分割線。
郭明霞述說了當時的情景:偌大的廠房被布置成一個能容納1000余人的會場,正中間便是燈光照射下的主席臺。主席臺上清一色的法官共5人,由常熟法院的1名副院長擔任會議主持人。
目前,科弘司法重整仍在緊張有序地進行,看到部分復產的產品正源源不斷地運出的場景,董事會事業部總經理俞榮華告訴記者:“我們非常驚嘆法官的能量。科弘債權人、德國商業銀行行長曾親口對我說,如不是親眼見到司法重整工作,他是不會相信的,因為在德國,科弘肯定是被無情地破產了。”
雅新重整 吳中三破難題
如果說“科弘”是新破產法實施后“最大的企業重整案”,那么,作為非上市公司的臺企雅新電子(蘇州)有限公司、雅新線路板(蘇州)有限公司在重整上則有著諸多的司法創新。
和科弘一樣,雅新也曾是國內電子行業中的佼佼者。在雅新公司,只見碩大的廠區內生產繁忙有序,正在生產線上忙碌的員工張先生高興地向記者訴說了他所在的企業剛剛經歷的“生死兩重天”:一年前,他和7000多名職工所在的公司似乎一夜間風雨飄搖起來,兩家企業負債20億元、銀行賬戶被各地法院查封凍結、債權人聞聲紛紛上門索債。而一年后,經過法院的司法重整,截至去年底已收回應收賬款7000余萬元,沒有新增債務,公司每月贏利500余萬元。今年1至5月,生產經營值已達1.2億元。
“如果宣布雅新破產,其巨大的損失將由銀行承擔,破產清算最多只能收回20%,而15家銀行債權人的貸款就有14.6億元。”深陷危機中的銀行方面十分擔憂。
去年4月,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決定,通過司法重整挽救企業。
金融危機帶來的企業“破產潮”,給破產重整提供了一試身手的機會,法院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也在隨之增長。吳中法官在探索中化解了三道難題:優選管理人團隊,由世界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的“安永”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接管;多方請示協調解除其他執法機關對債務人的財產保全措施,讓企業先運轉起來;全球公開選任新的投資者“買單”。
去年12月19日,該案審判長陸雪昌敲下法槌,宣布重整案順利告結,企業起死回生。
作為首例將重整制度運用于非上市大型企業的案例,吳中法院創新司法,在立法建議與實踐指導上具有重要價值。據陸雪昌介紹,該案在創新上,一是強制置換股權、二是組成銀行債權團、三是由債權人選定管理人、四是協調解除其他機關財產保全、五是程序上做到三個“同日”等,填補了破產法的一些空白。
力促重整 高院宏觀指導
“企業不倒、債務不爛、職工不辭”,這是記者在采訪后的深刻印象。
在無錫,該市重點企業臺資無錫長椿公司經過司法重整,去年11月25日復工這天,100多名職工聚集在公司門口,像過年似的放起了鞭炮,慶祝公司重獲生機。
彌平那道生死分割線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公丕祥在接受采訪時說,重整程序,相比過去的破產清算直接宣告企業死亡,要耗時費力。但一旦重整成功,既能救活企業,保住職工工作,又可以讓各債權人的合法利益實現最大化,意義相當重大。
據介紹,面對嚴峻的金融危機,江蘇法院積極開辟20條司法應對綠色通道,并成立了金融危機應對領導小組,江蘇高院審判委員會也及時以會議紀要形式下發了文件,對新修訂的破產法中引入的重整制度,第一次明確作出了詳細的規定,并對全省法院提出四點司法指導意見:優先推動企業重整與和解;優先保護職工債權,對裁員幅度過大的重整計劃,法院應不予批準;及時與政府部門溝通,加強協作;建立破產案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力爭把破產案件帶來的不良影響降到最低。與此同時,江蘇高院加大了重整難題的面上指導與現場解決的力度。公丕祥、周繼業等院領導今年以來多次赴蘇南開展工作。
江蘇法院在審理破產案件中把握了兩點:其一,對經營不善且不可逆轉的破產企業,促其迅速“退出市場”,既維護勞動者權益,又均衡保護各方債權人利益;其二,對經營暫時困難、有拯救希望的破產企業,則充分利用破產重整、和解等法律手段,助其“起死回生”。
今年4月27日至28日,由臺灣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率領的海基會協商代表團一行,在赴蘇南等地參訪臺資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后非常滿意。江丙坤說,在這次金融危機中,臺資企業雖然受到了一定的沖擊,但江蘇的臺資企業仍普遍很有前景,所參訪的企業一枝獨秀,讓人感到很放心、很高興。
如何評估在這次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與影響下,江蘇臺資企業的經營狀況?江蘇省臺灣事務辦公室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的上述情況應該可以作為結論。(婁銀生)
2009、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