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淮陰區法院受理的離婚案件呈逐年增多的趨勢,2007年受理426件,2008年受理549件,2009年以來已受理393件。該院分析離婚案件增多的成因,并提出應對的對策。

離婚糾紛案件增多的主要原因:一是受外出打工的影響較大。淮陰區每年外出務工人員的人數較多,人口流動性增大,給婚姻家庭關系造成較大沖擊,有的長期不盡家庭義務,有的有錢后喜新厭舊,有的經不住花花世界的誘惑,打工因素成為離婚糾紛案件增長的主要客觀原因。二是思想觀念的變化。人們價值觀、婚姻觀發生變化,呈現多元化趨勢,一些感情基礎原本不太牢固的夫妻容易引發婚外戀。三是感情缺乏基礎。隨著網絡技術的普及,外出人員社交不斷拓展,跨縣、跨省婚姻增多,“閃婚”現象時有發生,由于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雙方脾氣性格、生活習慣、風土人情以及風俗習慣方面的差異,無法繼續共同生活,最終在婚后23年提出離婚。四是其他非法目的。如有的家庭負債過多,夫妻雙方為了達到逃避債務的目的辦理“離婚”,并約定將全部財產由一方所有,全部債務由一方償還,有的為逃避計劃生育,讓女方在離婚后再生育。

為了有效地化解離婚糾紛,促進婚姻的關系和諧與社會整體穩定,該院提出四項對策。一是盡量實現農民工家門口就業。針對打工經濟對婚姻家庭帶來的負面影響,當前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民工返鄉較多,應加大對農民工關注的力度,切實考慮農民工在物質、精神方面的需求。更多地創造農民工在家門口就業的機會,實現農村剩余勞動力就地轉移,使農民工做到增收致富與照顧家庭兩不誤,防止婚姻關系發生裂變。二是加強婚姻觀念教育。結合新農村建設,推進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教育引導廣大農民繼承優良傳統美德,樹立正確的婚姻觀、道德觀、榮辱觀和價值觀,增強家庭責任感。三是加大對婚外情的懲罰力度。現行法律對重婚行為等嚴重違法行為進行刑事處罰,而對一般性婚外情的懲罰力度明顯不夠,且無過錯方舉證責任過大,相關法律規定應當適當調整舉證責任,加大對這種行為的懲罰力度。四是密切與有關部門的聯系。針對因逃避債務等非法目的而引發的離婚案件,法院審查離婚案件時,與民政、婦聯等部門配合,加強調解,最大限度地促進雙方和好。對于雙方感情基礎牢固、家庭負擔債務過重的情形,應加強調查,防止其不正當利益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