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企業發展傾灑“及時雨”-新沂法院踐行科學發展觀服務企業發展側記
作者:新沂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9-06-19 瀏覽次數:2508
在全球金融危機影響下,新沂市企業發展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為更好地服務于企業發展,新沂市法院在審判工作中,充分發揮司法的最佳效能,最大限度地降低企業經營風險,為全市經濟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截至日前,該院為企業化解勞動爭議糾紛40余起,避免職工集體上訪2起,指導企業改制15次,提出法律反饋意見近百條,積極有效的服務,贏得了企業界的廣泛好評。
深入企業“上門服務”助發展
該院在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圍繞經濟工作大局,及時調整工作重點,由院領導親自帶領法官深入重點企業,認真傾聽企業和職工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及時了解企業對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深入調研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因宏觀經濟形勢變化引發的矛盾糾紛類型、數量和特點,通過法律咨詢等方式提供有力的對策建議和意見,選擇《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公司法》等與企業和職工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法院為保穩定促發展而制定的各項司法服務意見,到轄區企業宣傳講解,幫助企業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消除糾紛隱患。
另外,該院還建立“優秀法官掛鉤聯系重點企業制度”,及時了解和掌握企業涉及重大項目建設、涉訴、建章立制、重大經濟決策進展、簽訂重要經營合同、影響較大的勞動爭議等情況,就企業在生產經營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就企業生產經營中的管理漏洞提出司法建議,制定和完善防范法律風險和訴訟風險的制度措施。
“綠色通道”和諧化解涉企糾紛
隨著金融危機的影響不斷加劇,法院受理的涉企案件明顯增多,該院針對這一趨勢及時建立了涉企案件審理“綠色通道”。在立案庭設立受理企業起訴的專門立案窗口,安排專門人員,加強對企業糾紛案件的立案指導,認真做好法律釋明、訴訟指導、審查工作,努力減少企業訴累;準確把握因宏觀經濟形勢變化引發的各類訴訟案件的受案范圍,加強對因宏觀經濟形勢變化引發的各類糾紛的訴前調解工作,盡量將此類糾紛化解在訴前;加大群體性訴訟、集團性訴訟以及各類敏感案件的矛盾糾紛化解力度,力爭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初始階段。依托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充分利用調解手段解決企業間各種矛盾糾紛,促進企業和諧,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涉企執行案件“件件要實效”
“是法官給了我們這個企業生存的機會!”江蘇友信化工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某接過新沂法院干警送來的執行款,高興地說。2008年底該公司因安徽一公司多次拖欠其貨款導致公司瀕臨倒閉。今年3月,在新沂法院干警的多次跨省奔波的努力下,終于將該公司的50萬余元貨款追討了回來,及時地將江蘇友信化工有限公司從經營困境中解救了出來。
為突出服務企業發展的實效性,該院開展了為企業服務的專項執行活動,加大對涉企案件的執行力度,集中時間和力量開展專項執行活動,最大限度地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在專項執行過程中,該院由執行局和各法庭認真排查梳理企業作為申請人的未結執行案件,認真分析案件沒有執結的原因,主動與涉案企業聯系,聽取企業的意見和建議,共同商量下一步的執行方案。對被執行人的下落和財產的調查工作,一經發現被執行人和可供執行財產的,及時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對確實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做好向企業的解釋工作,及時終結執行。對瀕臨倒閉但尚有恢復生產可能的企業,積極謀求“放水養魚”的策略,以債權人會議為平臺,充分聽取債權人意見,促使雙方達成附有擔保條款的和解協議,以分期付款和延期付款等方式幫助企業走出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