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世界中,法官是其間的一個類別。蕓蕓眾生中,法官是特殊的一個群體。國家的發展,社會的前進,人民的安定離不了他們的護衛。經濟的繁榮,鄰里的和睦,糾紛的化解離不開他們的周旋。新時代賦予了法官更崇高的使命,也對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并重的今天,法官自身素質的提高顯得尤為重要。

人民要求法官應當具備堅定的政治立場、清醒的政治頭腦、敏銳的政治眼光、良好的政治素養。人民法官優秀的政治品質,來源于堅定的無產階級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存在于始終明確為人民掌權服務的根本宗旨,體現于及時了解和準確把握國家的政策形勢,創造性地把黨對審判工作在新時期的方針、政策貫徹到審判實踐的每一個環節。

法官肩負護法的使命,是法的化身。他唯一信守的應該是穩定法典。可以說,法律就是法官的目的。法官堅守法律,就是要堅守客觀性、普遍性、超越性、中立性和穩定性。法官是法律帝國的主人,無論所面對的地位多么尊貴,還是多么微不足道,對法官來說都是一樣的,沒有什么區別。無論何時,法官都理應獲得所有人的敬仰,即使是敗訴方也要讓他心懷敬仰。而不是因為裁判符合了某些人的利益就獲得了這些人的擁護,其他人所表現的是敵對和憤怒。法官要塑造崇高威嚴的形象,以適應審判之需要。把法官置于爭議雙方之上,即使是同樣代表國家利益的公訴人,也不能與法官平起平坐。讓法官身披法袍居中端坐,正是為了保持法庭氣氛的莊嚴肅穆,并將神圣的審判過程充分展現出來,這一切都是直接構建司法神圣的基礎。

法官是法的化身,法是公平正義的化身。法官應自律,應保持自身的清白,只有廉潔的法官才能成為民眾心中可以信賴的裁判者。司法儀式的設計為樹立和提升司法神圣作了必要鋪墊,但法官的威嚴同時要靠自己在日常生活中一點一滴建立起來。法官不是一個普通的職業,選擇了法官就意味著選擇了孤獨。很難想象,一個法官身著制服經常出沒于酒樓飯店、桑拿房、KTV包間,人們還會對法官產生尊重,還會對法律敬仰?作為法律的守護者,法官必須適當地遠離繁華,要淡泊名利,要耐得住寂寞。法官也是人,不是神。人的一生中總要面對許多選擇,這其中,有虛無飄渺的名,有金光閃閃的利。面對誘惑,要作到心靜如水,淡然處之,不圖名、不圖利,挺起腰桿當法官,堂堂正正辦鐵案,兩袖清風化糾紛。

要耐住寂寞,守住淡泊,不等于要放棄奮發向上的決心,而是要克制人的永不滿足的貪心;不是要放棄提高素質的進取,而是要克制投機取巧的鉆營;不是要放棄揮汗如雨的努力,而是要克制瑣碎無恥的攀比,這要靠一種敬業奉公的決心和曠日持久的恒心。作為一名法官,應該不僅是法學方面的專家、具備深厚的法學理論功底,還要有豐富淵博的知識、有廣泛的社會和科學知識。這就需要努力的學習,善于接受新知識、新思想、新事物,緊跟時代步伐。

作為一名法官,必須具備理解法律、運用法律的能力,具備通過庭審明察秋毫,去偽存真的能力,具備通過裁判釋律闡理,止紛定爭的能力。作為一名法官,在審判案件中,還必須具有敏銳的洞察能力、敏捷的判斷能力、透徹的分析能力、理性的決斷能力、令人信服的說服能力。要培養這些能力,需要對法的價值、法的精神、法的原理、法的內涵有深刻理解;需要將法律條文與法學原理、時代精神科學的結合起來,需要精心審理好每一起案件,開好每一個庭,寫好每一份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