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天寧法院穩妥執結一企業欠款3000多萬元案件
作者:商東 發布時間:2009-06-17 瀏覽次數:632
去年底,常州市工商銀行向天寧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常州某企業拖欠其3400萬元本息的案件。天寧法院受理該案后經過多途徑、多層面調查發現,某企業已基本處于停產狀態,有幾十名工人由于工資問題仍滯留在企業,由于經營不善,已無任何可行的方法挽救該企業。并且該企業還拖欠著3個村的農民土地租金近百萬元。目前該企業從德國進口的一套生產設備價值不菲,但體積龐大,需3個籃球場左右的場地才能容納,據業內人士分析,拆裝、搬運該套設備需一個星期的時間。如果貿然強制執行必將引發一連串不可估量的后果。
充分的摸清情況后,天寧法院先后多次找被執行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牟某依法開展工作,被執行人牟某表示配合法院執行,將這套設備拍賣后償還債務。法院依法對該企業的設備進行了委托評估和公開拍賣。經過兩次拍賣,以3000余萬元成交。拍賣成交后,法院立即與買受人商量,希望他們接納目前還在被執行人企業上班的員工。經過協商后,買受人樂意全部接受該企業員工,并且承諾各項待遇不低于以前,如果愿意,當場就可簽訂勞動合同。緊接著,天寧法院的領導又多次到被執行人企業所在的村,與鄉兩級領導、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多次進行協調,商談拖欠農民土地租金的問題。在法院領導通過講法律、講道理、擺事實,入情入理的多輪溝通后,土地租金問題也圓滿得到解決。
截止6月17日,設備買主通過多天的拆裝調試,已安全地將設備拆運回企業并正常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