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老人有自己的感情生活,這本無可非議,但為了獲取感情無端懷疑他人,進而行兇殺人,那么情理法理都難容。日前,因再婚不成失去理智的耄耋老人黃軍被宜興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77歲的黃軍已喪妻多年,他欲與同村一喪偶婦女結婚,后未成,便懷疑是村民朱強從中挑撥,便懷恨在心,準備將他殺死后自己再自殺。2009311上午,黃軍攜帶斧頭,一路跟隨朱強至本村一家理發店門口,用斧頭砍朱強的頭部,致朱強左顳頂部、枕部受傷。后二人在搶奪斧頭時,被同村村民阻止。經法醫鑒定,朱強所受的傷已構成輕微傷。

宜興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黃軍為了報復用斧頭砍的手段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予懲處。但由于村民的及時阻止而未得逞,屬犯罪未遂,且黃軍已近八旬系高齡老人犯罪。綜合以上情況,法院對其減輕處罰,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文中人物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