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資源 細化流程 加強管理

南通案件調解實現快捷高效

作者:張軍華 

    本報訊  為進一步豐富和完善社會矛盾多元化解決機制,江蘇省南通市兩級法院全部設立調解窗口,通過資源、流程和管理的全方位整合,使訴訟調解與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這兩種糾紛解決機制相互銜接,優勢互補,形成合力,促進糾紛更加便捷、高效地解決。今年以來,全市法院附設的21個調解窗口,訴前調解516件,調解率達69.31%;獨立調解和協助案件超過1600多件,調解成功1087件。

    整合外部資源。出臺《關于在人民法院設立調解窗口的意見》,和市委政法委聯合下發到各縣(市)區委政法委、法院、司法局和調處中心,大力推進法院附設調解窗口的設立工作。法院通過海選產生調解員,主動強化對鎮、村、組三級民調人員的調解業務和技巧的培訓;在調解過程中,法官隨時為人民調解員提供及時、準確的法律咨詢服務,通過實例指導、案例講解等方式,使人民調解工作得到進一步規范。

    細化調解流程。在立案初審時,對適合調解的涉及婚姻家庭、鄰里關系、贍養老人等8類糾紛,在征得當事人同意后,暫不進入立案程序,也不需繳納任何費用,移送人民調解窗口先行調解。一些小案子到法院后,由法院委托或當事人自愿選擇人民調解程序,如調解不成,當事人同意速裁的,當天立案適用簡易程序當庭裁決。

    提升管理效益。每個調解窗口由調處中心指派12名人民調解員,法院為每個調解窗口配備1名輔助人員,負責登記、材料移送、臺賬資料整理等工作;法院負責人民調解員的日常管理和考勤,人民調解員必須遵守法院工作紀律。調解窗口既積極開展自身的訴前調解,也配合法院做好委托調解或者協助調解,取得了一窗三效的作用,也有效地緩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

    解決糾紛的全面提速,使多方獲益。南通東洲律師事務所王律師對法院速裁中心的運作方式很有感觸。不久前,他代理了一起離婚案。當事人因經濟補償問題達不成一致意見,雙方準備走訴訟之路。一起簡單的離婚案,法定答辯期、立案排期、郵寄送達、判決等一套流程下來,少說也要兩個月。于是,王律師向當事人建議走速裁程序。人民調解工作室的人民調解員只花了1個小時的工夫,就使雙方當事人當場簽下了調解協議。現在接手一些不太復雜的案子,王律師會主動建議當事人去調解窗口。 

 

2009、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