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通過了解,發現近年來,各級人大常委會為做好代表工作進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和創新,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個別代表不作為現象仍然存在。筆者認為,必須從以下三方面入手,使代表法律地位得到充分保證(硬身份),代表履職能力得到真正提高(硬本領),代表監督手段得到有效運用(硬手段)

加大宣傳,形成氛圍,打造代表硬身份

一要宣傳代表法。深入學習、宣傳、貫徹代表法,不只是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的任務,全社會都要認真學習代表法,從而真正在全社會形成更加自覺地尊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職權的良好氛圍。二要宣傳人大代表。近年來,各地對人大代表先進典型的宣傳力度不斷加大,但宣傳中卻普遍出現了這樣一種現象,即很多宣傳側重于介紹代表在本職崗位上的工作、生產情況以及取得的業績,卻很少涉及代表本身依法履行職責、執行代表職務情況。誠然,各級人大代表作為各行各業的先進人物,作為人民選舉的“代言人”,理所應當地要立足本職,埋頭苦干,在日常工作、生產中發揮模范帶頭作用。但更為重要的是,人大代表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還要依照憲法、法律的規定,代表人民行使權力、履行代表義務。因此,在宣傳代表典型時,應重點宣傳代表是怎樣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密切聯系群眾,反映群眾呼聲,及時提出高質量建議和意見的;代表是怎樣發揮監督作用,促進“一府兩院”工作;代表是怎樣發揮宣傳和引導作用,帶頭落實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等等。只有如此,才能反映出代表工作的全貌,代表典型的宣傳才更有說服力、感召力,才能得到廣大群眾的認同和共鳴。三要宣傳人大工作。近幾年來,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職能不斷加強,工作成效也越來越明顯,但人們對人大工作的認識仍然比較模糊。目前,宣傳人大工作存在著深度不夠、廣度不夠、形式不活、內容單一的問題。所以,人大宣傳工作要勇于突破陳式,大膽創新,不斷拓展人大宣傳報道的新領域、新形式、新途徑。

提高認識,加強學習,鍛造履職硬本領

人大代表必須深化代表意識,牢固樹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珍視自己的法定地位,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切實履行好代表職責。首先要勤走。常懷一顆為民之心,經常深入基層,登門走訪群眾,拉近與人民群眾的距離,傾聽群眾呼聲,摸準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并要耐心細致地向基層群眾宣傳黨的主張,協助各級黨組織做好協調關系、理順情緒、凝聚人心的工作,動員和引導人民群眾把注意力集中到加快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的宏偉目標上來。其次要多思。要善于思考、勤于總結,根據平時走訪群眾了解的情況和日常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認真進行綜合分析,圍繞人民群眾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工作建議。三要敢說。在執行代表職務、討論發言時,做到大公無私、為民直言。四要敢為。對一些不正確的行為,要敢于監督,敢于碰硬,一抓到底,督促問題的處理和解決;要敢于動真格,做到監督不手軟;要敢于和善于運用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罷免等剛性監督手段,使人大監督工作收到實效。

加強管理,搭建平臺,采用剛性硬手段

要在搞好代表學習,提高代表的素質,提高代表履職能力的同時,將為代表執行職務搭建平臺與加強對代表的管理結合起來。一要交任務。代表法賦予了人大代表很多職權,但這些規定畢竟是原則性、粗線條的。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制度,如參加代表小組活動,參加常委會組織的有關視察、檢查、調研等活動,反映民意、提建議等都應該有具體要求,讓代表知道肩負的責任,明了自己的任務。同時,人大常委會要做好建立代表活動檔案工作,由基層代表小組或各級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機構對每一位代表參加會議、視察、調查、評議、聯系選民、提出建議和意見、為人民群眾辦實事等情況,統一登記,定期通報,并將其作為代表換屆時提名的參考依據之一。二要交賬。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應當采取適當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地把本級人大代表在會議期間的工作和閉會期間的活動情況向代表的原選區選民或原選舉單位反饋。要增加代表工作的透明度,除規定應保密的外,代表出席會議情況、參加視察調查評議情況、審議發言、建議意見以及選民和群眾關心的其他問題等,都應當如實向選民或原選舉單位通報。在好自我評價的基礎上,組織召開選民會議,讓選民對代表進行評議。三要交權。除代表法規定的“未經批準兩次不出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代表資格終止外,還可在參加代表小組活動、聯系選民和原選舉單位、反映人民群眾意見等方面作出有約束力的規定。對于在閉會期間經常不參加代表活動,不聯系選民,審議不發言,長期提不出建議和意見,基本不能發揮作用的代表,由選舉單位對其提出批評,如無改進,可勸其辭去代表職務;通過監督,對法律水平差、選民意見大的代表,必要時可通過法定程序予以罷免,確保代表的素質,切實維護代表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