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人類酷刑史》有感
作者:梅豐華 發布時間:2009-06-09 瀏覽次數:1433
素以關注支流史聞名的美國作家伊恩斯在他的著作《人類酷刑史》中開宗明義地指出:“酷刑是對個人權利和尊嚴的可恥而邪惡的踐踏,是違反人類本性的罪孽,因為對于酷刑來說是不可能有正義可言的。”酷刑的基因乃是人性之惡,是人性中暴力、殘忍、具有攻擊性等等惡的“幽靈”赤裸裸的表演,是一種近乎于動物性本能的張揚和宣泄。伊恩斯在書中以翔實的文字史料和百余幅珍貴的插圖為讀者提示了觸目驚心的“人類酷刑史”,展示了一幅“人類對人類的殘暴”的歷史圖景,讀后令人不能不為人類在折磨摧殘自己同類時的慘無人道和喪心病狂而心慌氣喘。拷刑架、拇指夾、刑靴以及燒烤人時會將人的慘叫聲化作悅耳的牛鳴聲的“銅牛”等刑具的發明堪稱人類絕頂聰明的“杰作”。酷刑是被人類文明之光所遮蔽的陰霾,甚至曾經構成人類法律文化的重要內容。這本《人類酷刑史》頗值得一讀,它其實是一面歷史和人性的透鏡,正如先哲蘇格拉底所說有助于人類“認識你自己”。酷刑是人類的恥辱,在這面歷史透鏡面前,人類應當從靈魂深處升騰起一種無地自容的恥辱意識。
《人類酷刑史》告訴人們:酷刑至少在過去3000年的時間里是合法的,種種酷刑構成了世界上幾乎全部法典的重要內容。在人類文化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十二銅表法》、《摩奴法典》等都是典型的“酷刑備忘錄”。其實,源遠流長的文明之河從來都不是清澈的潺潺流水,它往往還夾雜著污濁的泥沙和危險的漩渦。時至今日,盡管酷刑已經從法典上隱退并為法律所禁止,但酷刑這一幽靈在司法領域從來就沒有真正消失。
《人類酷刑史》基本上以歐洲國家為考察對象,對東方國家尤其是中國的酷刑史只是略有提及,這不能不說是該書的一大缺憾,其實中國人在酷刑方面的“智慧”并不遜色于西方人。
人類的文明進程往往會伴隨著暴力、專制、殘酷甚至血腥,考察人類的酷刑史,對人類認識自我無疑具有現實意義。人類在文明進程之中始終面臨著形形色色的“敵人”,酷刑這種古老的“惡俗”,就是嚴重戕害人類尊嚴的“敵人”。作為一種恣意妄為的非理性行為,酷刑與文明的理念和法治的精神格格不入,酷刑給司法貼上了“野蠻”的標簽。與酷刑的永無休止的較量一直是人類不得不完成的艱巨使命。在為自己親生創造的文明史欣然鼓舞的同時,人類不應回避,恰恰相反,應當正視被文明之光遮蔽的罪孽的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