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分夸大藥劑功效 藥房遭雙倍索賠
作者:吳偉 陶玉 發布時間:2009-06-09 瀏覽次數:430
本網無錫訊:廣告吹噓“無癬不清”,治療效果實在平平.消費者聲稱被虛假廣告欺騙,要求賠償兩倍購藥款.崇安法院近日審結一起因虛假廣告引起的消費者權益糾紛,消費者索賠成功.
王某長年身患體癬,試過很多種藥膏、藥水,但好了沒多久就復發了,一直沒有根治.一日,王某在報紙上看到了一則廣告,該廣告稱某醫藥公司生產的體癬噴霧能有效根治各類體癬,同時還列舉了大量頑固體癬被治愈的例子。廣告宣稱的奇效讓王某動了心,當即在某大藥房購買了6盒體癬噴霧劑,花費了近600元。噴霧的包裝上印著“皮膚頑癬,噴噴就好”、“無癬不清”等語句.讓王某失望的是,他按說明用了噴霧劑但未得到廣告宣稱的效果。
王某認為,廣告把噴霧說得天花亂墜,但事實上并沒有這種效果,醫藥公司與藥房的行為屬于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為了替其他同樣受騙的消費者討回公道,王某決定將醫藥公司與藥房一同告上法院,要求停止出售噴霧、承認錯誤,退還購藥款,并按購買藥品價款的一倍對其賠償。
兩被告辯稱,體癬噴霧有相關許可證明,系合格產品,并非假藥.但噴霧只是保健品,對皮膚病只能起到保健康復的作用。
無錫崇安法院承辦法官指出,法律規定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的真實信息,不得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虛假宣傳、過分夸大商品功效可能構成欺詐,經營者需向消費者承擔雙倍賠償責任.
經法官調解,大藥房退還王某購藥款,并按購藥款一倍的價款對王某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