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親生父母女兒獲刑八年
作者: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9-06-09 瀏覽次數:545
本網南京訊:如今在替孫倩照顧14歲兒子的人,是被她詐騙了房產、差點流離失所的父母。5年前,她用詐騙手段,把年邁父母的唯一住處過戶到自己名下,再向銀行抵押貸出巨款后銷聲匿跡。今年3月,孫倩在南京玄武法院出庭受審,她除了認錯,一直強調自己是被放高利貸者逼得走投無路,才被迫“出賣”了自己的親爹娘。
詐騙父母唯一房產
孫倩的父母年過六旬。4年前,他們突然發現自己居住了十幾年的房子莫名過戶到了女兒孫倩的頭上,而且還被拿去抵押給銀行,貸款22.5萬元。
兩位老人異常驚恐,擔心房子被銀行收去,自己無處安身。他們想找孫倩問個明白,卻哪里還找得到她的蹤影。他們只好去報案,又因為涉及親生女兒這樣的血親,公安機關覺得為難沒有立案。
2005年5月,聽說銀行已經起訴女兒不還貸款要求查封房子,老人為了挽回房子,才將失蹤的女兒和一個名叫陳新的人告上南京玄武法院。因為房產交易記錄顯示,房產過戶都是陳新一手經辦的。審理中,法院發現孫倩等人的行為涉嫌違法犯罪,最終裁定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偵破處理。
案件移送前,法官征求兩位老人的意見。老人說:“我們知道房子被孫倩騙后,天天流淚,已經傷透了心。她不但騙我們,還在外面賭博,我們夫妻的一點積蓄都被她騙光了。她不走正路、害慘了我們,應當受到懲罰。”
姘夫冒充自己親爹
2008年4月,被網上追逃近3年的孫倩主動跟家人聯系,并由母親陪著去自首,交代了整個經過。
原來,孫倩好打麻將,2003年離婚后,又和一個叫呂成慶的男人姘居并一起經營一家飯店。飯店生意不好,加上呂成慶迷上賭球,前后輸掉了40多萬元。
兩人欠了一屁股債,孫倩回家向父母開口要錢。說飯店欠債,債主追著要錢,實在沒有辦法了,想讓父母幫她一下,讓她借用父母的房子向銀行借6萬元的抵押貸款,期限1年。父母不忍心不幫她,就從箱底翻出房產證、土地證、戶口本交給她,再三叮囑:“只能用1年時間,1年以后一定要還回來。”
可6萬元沒堅持多久,兩人又“捉襟見肘”了。他們根據報紙上的廣告,找到擔保公司經理陳新,想辦短期借款。陳新回答借款可以,但必須把房產證、土地證、戶口本、房主身份證原件全部抵押在他那里。
其他原件都在孫倩手上,獨缺老爸的身份證。這時身邊的呂成慶有了主意,找假證販子用自己的照片,冒充孫倩親爹做了一張假證,連同父親的兩證和戶口本一起押在陳新處,借出2萬元,借期1周。但孫倩說,借條寫的是2萬元,實際拿到手的只有1.8萬元,2000元直接當作1個星期的利息扣除了。
高利貸的“利滾利”
第一次借款還掉沒幾天,兩人又向陳新借錢,并按“用期2個月,月息15個點”的規矩,寫下3萬元的借條,拿走2.55萬元。之后,兩人又陸續借過幾次錢,陳新每次都讓他們押下房產證和土地證。
借高利貸還賭債,沒多久,孫倩和呂成慶開始四處躲避陳新追債。如果是隔4個月才被找到一回,原來的3萬元借條,就得“利滾利”換成6.3萬元的。
據呂成慶交代,這其間,自己被堵到過兩次,每次都有3個兇神惡煞的年輕人對自己揪揪拽拽地搜身,或者用雜志墊著打腫他的臉和背,然后逼著他寫新的欠條,或者命令他馬上帶他們去找錢。他說:“一次是我借口上廁所跑掉的,一次是孫倩報了警,警察出面我才脫了身。”
被迫出賣親爹娘
老玩這種“貓鼠游戲”也不是辦法,孫倩和呂成慶終于在陳新的辦公室見了面。
孫倩和呂成慶日后都交代,用孫倩父母的房子向銀行抵押辦貸款還高利貸的法子,是陳新提出來的。“因為這套房的兩證都在陳新手上,我們也沒有其他辦法,只能同意。”
具體的方案是:先由陳新出錢幫他們把前面的6萬元銀行貸款還掉,再把房子過戶到孫倩名下,然后用孫倩的名義向銀行辦理更大額的抵押貸款,貸來的錢還給陳新。以后每月由孫倩向銀行還本付息。
孫倩說,房子一定要先過戶到自己名下,也是陳新堅持的,他說“父親年紀大了,就算銀行肯辦貸款,數額也不會大。等辦下來貸款,再將房子重新過戶到我爸名下,一來一去只不過多付些過戶費;他還說,反正你所有的東西都在我這里,只要你們同意就行了”。
一切都是由陳新一手操作的。沒幾天,他就通知孫倩到房產交易中心辦過戶手續。在過戶窗口,孫倩看見陳新拿出一份經過公證處公證的委托協議書,協議書上簽的是父親的名字,但她知道那是呂成慶冒用父親名義簽的。
這么做的原因是:呂成慶那個身份證一看就知道是假的,到房產局肯定辦不起來,所以陳新就做了這樣一份委托書。這樣,到房產局他只要出具委托書和他自己的身份證就可以名正言順地代辦簽字手續了。
去銀行辦抵押貸款簽字和放款手續也是陳新通知孫倩去的。但銀行放的22.5萬元貸款,孫倩連摸都沒摸到,就被陳新派去的人直接拿走放在了陳新的辦公桌上。
“22.5萬只拿到1.6萬”
一番復雜的“結算”之后,以孫倩名義貸得的22.5萬元,孫倩只拿到了極少一部分。法院判決書認定“大部分用于歸還陳新的借款”,而孫倩、呂成慶兩人的供述是“自己只拿到1.6萬元”。
“具體怎么算的,陳新沒有說,我也不知道。只知道以后的20年里,我們每個月得向銀行還1300元。”孫倩委屈地說,估計其中九萬到十萬元都是高利貸的利息。
另外,孫倩曾偷偷用朋友的房產抵押向陳新借了5萬元,后來也還不上了,陳新就用同樣的手段把朋友的房產過了戶再向銀行貸款12萬元。事情敗露后,朋友報了案,陳新只好把貸款還掉,又把朋友的兩證過戶回來。他把這其中所有的稅費和花費都算到了孫倩頭上,從這22.5萬元里扣除了。
沒臉回家見父母從陳新處結來的1.6萬元,又被呂成慶拿去還賭債了。孫倩本打算能和呂成慶一起找工作還銀行的月供,但他們并沒有用心去找,所以月供只還了一期就停了。
開始幾個月,孫倩還接到過銀行的電話,她就應付說知道了,會去還錢的。后來她的小靈通欠費停機了,銀行根本找不到她。但從那以后,孫倩再也沒臉跟家人聯系了。特別是后來聽說父親起訴了自己,更是不敢回去。
多年后,辦案人員問孫倩:“你從銀行拿了貸款,又不還,銀行必然要起訴你,到時候肯定會執行你抵押的房子。你有沒有考慮過這件事可能讓你父母流離失所?”
孫倩答:“我沒有考慮那么多,當時只想著如何找錢還債。”
傷心父母替女兒求情
令人唏噓的是,孫倩為了還債,可以不顧父母的死活,父母最終卻仍掛念著女兒的生計。在他們看來,女兒孫倩本是個老實孩子,都因搭上好賭的呂成慶,才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雖然當初擔心銀行要來封自己的房子報了警,但最終仍硬不下心腸,到公安機關去為女兒求情。那是去年冬天的一個傍晚,母親獨自一人來到辦案民警面前:“她爸高血壓犯了不能親自過來,但我們商量好了,孫倩是我們的女兒,雖然我們的經濟狀況不太好,但我們會督促她盡快把欠銀行的錢還上。希望能給我女兒一條生路,她目前一個人撫養14歲的兒子,生活也很困難……”
近日,經過一審、二審法院的審理,40歲的孫倩最終被以貸款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10萬元。冒充孫倩親爹的呂成慶,也獲刑7年,罰金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