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小萍因打錯電話而結識張俊之,聊天中露富引發了該男子覬覦并欲扣作人質,因小萍反抗被殺死,后該男子用其的手機向其家人發送了勒索20萬元的短信。近日,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理了這起綁架案。

打錯電話結識富家女

張俊之系安徽六安人,1999年來到江陰夏港鎮打工。2008年夏天,一個陌生的電話打到他的手機上,因此認識了小萍。通過短信來往,兩人開始聊天。經過長時間的交流,張俊之與小萍相約見面。因對對方感覺還不錯,又約了小萍在江陰見面。交談中,張俊之得知小萍的父親是開廠的,家境比較富裕,想到自己家里困難,每月工資不到2000元,要付房租、撫養女兒、贍養老母親,妻子馬上又要生育,還要償還外債,心里極不平衡,就產生了綁架小萍作為人質向其家人要錢的歹念。

綁架不成反殺人

張俊之假裝和她聊天,采用拐騙的手法將其綁架,再向其父親要錢。當晚七點鐘左右,小萍要回去了。張俊之怕其離開就沒有機會下手,就采用捂嘴、卡頸等手法將小萍殺死,后藏尸于窨井內,并取走小萍的手機、身份證、銀行卡等物后逃離現場。第二天,張俊之用小萍的手機向小萍家人發送了勒索20萬元的短信。隨后,張俊之因有重大作案嫌疑而被抓獲。經審查,張俊之交代了其綁架并殺害小萍的犯罪事實。

無錫中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俊之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并殺害被綁架人,其行為已構成綁架罪。犯罪的主觀惡性極深,危害后果極大,實屬罪行極其嚴重。歸案后雖能供述其罪行,但該情節不足以對其從寬處理。最后,法院以綁架罪判處被告人張俊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