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因患上乙肝在求職過程中遭到拒絕,便自暴自棄放縱自己,最終走上犯罪的道路,64,江蘇省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盜竊案,被告人魏寶山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魏寶山在蘇州打工已經有好幾年的時間,一直在一家電子公司從事操作工,每個月的工資有2000余元。200810月公司受到金融危機的影響效益明顯下滑,魏寶山先是被公司放假休息,后來合同到期后就不再與他續簽合同。失業過后,魏寶山多次去人才市場尋找工作,但有些單位的條件比較苛刻,工資也比較低。他找了近兩個個月的時間才找到一份自己比較滿意的工作。但公司在錄用前對其進行了體檢,結果發現魏寶山是乙肝攜帶者,于是拒絕錄用他。魏寶山對此十分的氣憤,然而也很無奈。他想到自己患上了乙肝后要再找一份合適的工作就非常困難了,于是自暴自棄成天泡在網吧里上網玩游戲,沒過多長時間積蓄就用光了。沒有了收入來源,他的吃住都成問題,最終他想到了去偷。20091月至3月期間,他先后分兩次實施盜竊,竊得電動自行車各1輛,贓物價值3648元。法庭上,他流下了懺悔的淚水:“沒有想到自己的一念之差,就受到法律的懲罰!”

法院經過審理后認為,魏寶山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秘密的手段,竊取公民私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應當依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