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房產 八旬老者狀告二子 惜殘孫 冰釋前嫌重歸于好
作者:陳健 發布時間:2009-06-03 瀏覽次數:565
本網揚州訊:昨日,江蘇省揚州邗江區法院李典人民法庭成功調解一起八旬老者狀告二個兒子私自轉讓祖產的糾紛,一家人冰釋前嫌,重歸于好。
老者在老伴去世后,留有祖房三間。老者的二個兒子在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下達成協議,次子以600元的價格將房屋賣與長子,老者認為二個兒子買賣房屋侵犯了自己的權益,故將二人告上法庭。經法院多次了解后,人民調解委員會道出隱情:長子的兒子是殘疾人,生活無法自理,為方便其起居生活,經村人民調解委員會數次協調,老者將房產交與次子處理,二個兒子這才在人民調解委員會達成協議。對于人民調解委員會的陳述,老者矢口否認,不予認可。
鑒于本案的特殊情況,法官在了解到雙方當事人真實意圖的基礎上,從構建和諧社會的角度出發,對老者曉之以情、動之以理,耐心做好老者的說服工作。最終在老者親友及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共同努力下,老者對二個兒子的行為予以理解,并同意殘疾的孫子與其共同居住在祖屋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