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住在旅店的房客不甘寂寞,打上房東的主意,乘房東不備偷盜變賣。近日,被告人紀某依法被江蘇省響水縣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拘役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20081213下午1時許,在響水縣城張某家賓館住宿的被告人紀某,將張某家停放在客廳里的一輛速派奇電瓶車偷走,后賣給他人。經物價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該電瓶車價值人民幣1693元。案發后,公安機關扣押了速派奇電瓶車一輛。

本院認為,被告人紀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其犯盜竊罪的罪名成立。鑒于犯罪情節和悔罪態度較好,逐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