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電視交友信息結交朋友 一女子醉酒后遭強奸
作者:陶玉 王小珍 發布時間:2009-06-02 瀏覽次數:613
本網無錫訊:通過電視臺交友信息結識同齡朋友,一外地女子醉酒后遭強奸。崇安法院近日開庭審理此案,被告判處有期徒刑3年。
周某今年21歲,年前從老家安徽至無錫打工。一日,周某無意在電視上看到一則外地女子發布的交友信息。該女子稱因背井離鄉,朋友圈子小,想通過電視臺的交友信息認識同齡的朋友。周某心一動,撥通了電話。陰差陽錯,電話是女子的小姐妹王某接的,兩人在電話里聊得不錯,于是約定見面。
第一次見面,出于安全起見,王某拉上了小姐妹一同前往。但一回生二回熟,到第二次見面時,王某已經完全放松了戒備,不僅單獨赴約,更是與周某及其另一名男性朋友喝酒至深夜,結果招來了一場無妄之災。
據被告周某交代,案發當晚,在周某的殷勤勸酒下,王某越喝越多,很快爛醉如泥。因為不知道王某的住址,無法將其送回家中,周某便用朋友的身份證在旅館開了一間房,讓王某休息。安頓好王某后,周某的朋友便離開了。周某因為對王某比較有好感,加上喝了不少酒,沒有控制住自己,強行與王某發生了性關系。此時王某因醉酒根本無力反抗。周某稱,因王某沒有反抗,他也就認為王某是自愿與其發生性關系。
無錫崇安法院經審理認為,周某利用婦女醉酒之機強奸婦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考慮到其系初犯,又能當庭認罪,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法官提醒,夏季,人們在戶外的活動時間延長,是強奸罪的高發季節。廣大女性一定要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不要在外逗留過晚,以避免悲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