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寧法院分析外地未成年人犯罪的特點及解決對策
作者:季益嶺 發(fā)布時間:2009-05-27 瀏覽次數:1122
近年來,阜寧法院審理的外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年呈上升趨勢。2006年5件,2007年8件,2008年達13件。該院對此類案件進行認真的分析和研究,發(fā)現了其中的一些特點,并提出相關解決對策。
一、案件特點
1、是犯罪人年齡呈低齡化趨勢。最小的只有12歲,有的是大的帶著小的一同作案,或是受其他犯罪分子的教唆,主要干些偷盜活動。
2、是來自偏遠地區(qū)、貧困家庭居多,很多人上完小學就輟學外出打工,有的甚至是文盲。如,有一段時間,新疆地區(qū)的未成年人在阜寧盜竊現象比較突出。
3、是未成年人存在強烈的虛榮心與占有欲 。他們好與周圍的環(huán)境相比較,崇拜、模仿那些刺激性強、與個人生活密切相關或自己特別感興趣的思想和行為。對物質需求的增加,也使他們具有強烈的占有欲望,往往會突破社會和家庭的常規(guī),用非法的手段來滿足個人的欲望。
4、是這些人大多父母離異,單親家庭居多,文化程度低,大部分系文盲或小學畢業(yè),求生手段低下。
二、解決對策
1、是要高度重視《未成年人保護法》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貫徹落實。
2、是教育和宣傳部門,可收集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編成普法書籍,讓這些法律書籍走進學校,走進農村,走進社區(qū),讓未成年人有機會從中受到普法教育。
3、是農村外出打工人員家長要加強對子女,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的教育,不能放任自流,不問不管。
4、是社區(qū)應組織轄區(qū)內外來人員與社區(qū)內青少年進行普法教育,關心外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