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糾紛起爭執 暴力相向觸刑律
作者:陳凱 發布時間:2009-05-27 瀏覽次數:668
2008年4月,施某、左某在啟東市和合鎮工地,因勞務費用問題發生爭吵。施某即電話聯系他人幫助其要債,將左某的轎車玻璃砸碎后離去。左某感覺自己吃虧,便電話要求其在南通的弟弟聚集人員到啟東來幫其“撐場面”。當左某召集的南通人坐車到達現場時,施某即向“
法院認為,被告人施丹生、左燕華伙同他人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為報復他人,聚眾斗毆,其中被告人施丹生系結伙持械聚眾斗毆,兩被告人的行為均已觸犯刑律,應當以聚眾斗毆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