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大盜”竟是酒店老總
作者:張留兵 文偉 發布時間:2009-05-26 瀏覽次數:482
本網蘇州訊:一家酒店的老板,竟然以招聘為名,大肆搜集員工、親友乃至應聘者的身份證復印材料,然后到各家銀行申辦了大量信用卡,進行惡意透支和套現。截至案發,被冒用信用卡的受害人有50多人,涉及10家銀行,利用信用卡非法套現騙走的資金高達73萬余元。日前,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依法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李海.波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罰金10萬元。酒店經營狀況良好,李海波為什么要鋌而走險,將自己推入犯罪的深淵?而他為什么能夠如此輕易地辦理到大量的信用卡?這起案件將帶給人們思考和警示。
應聘未成惹火燒身
王曉鋒是安徽人,去年他跟隨同鄉來到蘇州打工,尋尋覓覓找工作的過程中,一天他在網上看到了蘇州一家酒店招收服務員的信息。于是就抱著試試看的心態發送了一封郵件到這家酒店留下的電子郵箱內,三天過后,他接到了該酒店的電話,電話通知他到該酒店內進行面試。
三天后,王曉鋒懷著興奮的心情帶著簡歷等資料來到了該酒店進行面試,一位姓李的經理接待了他,簡單的問了他幾個問題過后,就讓他留下身份證等復印資料回去等候通知。王曉鋒乖乖地按照李經理的要求復印了身份證等材料后就回去等候通知,但是在接下來的一周,他一直沒有得到這家酒店的通知。他抱著試試看的心態打電話到酒店去查詢,酒店方面很遺憾的告訴他,酒店經過多方面的綜合考慮,覺得他不適合這個工作崗位,所以沒有通知他去上班。
這次應聘的失敗雖然讓王曉鋒很失望,但是他也沒有怎么放在心上,失敗對他一個打工的來說也沒有什么,畢竟找工作并不是怎么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于是他又四處張羅著去找工作,最終成功地被一家電子公司招收做了操作工。上班兩個月后,他看到身邊同事的手機都還不錯,自己的手機還是以前在老家買的,樣子土、性能也不好,不如換個好一點的手機,但是自己手上又沒有太多現金。這時單位的一個同事給他出了個主意,讓他去辦理一張信用卡,可以利用信用卡進行分期付款,這樣就不存在錢不夠用的問題了。王曉鋒覺得自己反正也找到工作了,即便是透支消費也有償還能力,這個辦法不錯。于是他就選擇了自己租房處附近的一家銀行去辦理信用卡。但是到了銀行之后,銀行的工作人員告訴他,他已經在該銀行辦理了一張信用卡,而且已經在卡上透支了2000余元,銀行正在四處找他催款呢?沒想到王曉鋒倒是自己找上門來了!
王曉鋒一聽十分的驚訝,自己剛到蘇州不久,從來沒有辦理過任何信用卡,怎么會在銀行透支錢呢?但是看著銀行拉出來的單子上面確實是自己的名字,而且身份證號碼也是一模一樣的,王曉鋒一下子就蒙了。這是怎么回事呢? 2000多元錢雖然不算多,但對自己這個打工的來說可不是小數目。王曉峰堅決否認自己辦理了這張信用卡,他懷疑是不是有人利用自己的身份證冒名辦理了這張信用卡,然后用以透支。可自從來到蘇州后,身份證一直在自己身上,怎么可能被別人冒用呢?這時銀行告訴他,只要有復印件就可以辦理信用卡了,并問他是否將身份證或復印件交給過其他什么人。王曉鋒這時才想起來,自己在應聘的時候曾經將復印件交給過多個公司,對方很有可能就是利用這個復印件冒名辦理的信用卡。王曉鋒萬萬沒有想到自己應聘不成,“羊肉”沒吃到,反而惹了一身膻,于是他立即向警方報了案。
奇怪現象揭出“冰山角”
王曉鋒的遭遇同樣也引起了銀行方面的警惕,因為銀行方面發現替王曉鋒辦理信用卡出具工資證明的蘇州某酒店存在著多名該酒店的“員工”逾期不還款的現象,而且多次催討后也沒有還款跡象,打電話去查詢時也存在電話無人接聽的現象。銀行懷疑有人在取得他人身份證復印件后冒名辦理信用卡進行惡意透支,于是也向警方報案。
經過調查,該酒店董事長李海波冒用他人身份辦理信用卡惡意透支的一起信用卡詐騙案浮出了水面。但令人不解的是,這家酒店的生意還不錯,而作為酒店的董事長,在酒店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為何還要做出如此的犯罪行為呢?
在警方調查過程中,已有所警覺的李海波選擇了潛逃。
“拆東補西”真相大白
李海波,男,出生于1970年4月,漢族,初中文化。曾因詐騙罪于1996年12月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2003年9月被假釋。出獄后李海波找不到工作,干脆籌錢做起了生意,他先是投資開辦了一家酒店做餐飲生意,由于經營得法,酒店生意不錯,李海波賺到了一筆錢。酒店運轉起來了,雖然有錢賺,但是做餐飲生意很辛苦,而且像李海波開的這樣規模的酒店也并非利潤很高。
李海波有時候也會去泡吧,在酒吧里他看到很多人“揮金如土”,只要人氣旺,酒吧老板單純地賣酒賣飲料就能“日進斗金”。這樣的情景讓李海波心動了,而此時他手上有了些資金積累,便決定自己也開個酒吧。
2005年到2006年,李海波出資經營了一個獨資酒吧,酒吧實際上沒有單獨的執照,是利用租用場地所提供的執照來掛靠經營,投資額很大,達到500余萬元。雖然靠酒店生意賺了些錢,但這筆巨資對生意起步不久的李海波來說,無疑還是個天文數字,但他下定決心后便執意要做成。憑借著自己在社會上的一些關系,李海波硬是靠東拼西湊一筆資金,開起了酒吧,他指望著酒吧生意能夠紅火,完成他人生的一個轉折,然而酒吧生意與餐飲生意并不相同,沒有人氣,利潤從何而來?很快李海波就品嘗到了苦果。但是自己已經深陷其中,只能硬著頭皮繼續往前走,希望能有奇跡發生,靠著這個希望,李海波借錢維持酒吧的經營,甚至找到了放高利貸的人。但百般努力下,酒吧最終還是經營不善倒閉了,這次投資讓李海波外債累累。為了償還債務,他利用經營狀況還算良好的酒店盈余來歸還債務,但是由于債務的數額實在巨大,利用酒店的資產和利潤去償還酒吧的虧損是不可能的,此外他還借了一筆高利貸,利息是月息10%,每個月光償還高利貸的利息就要高達20萬余元。
走投無路之下,2007年下半年開始,他開始利用自己的第一張銀行信用卡進行透支,試了幾次后,他覺得這種方式很不錯,自己可以利用信用卡套取大量現金。他就以替親戚、朋友、員工辦理信用卡的方式,獲得他人的身份證,然后以他們的名義到各家銀行辦理信用卡再進行冒用。但僅靠身邊有限的幾個人是無法滿足他的資金需要的,于是李海波動起了歪腦筋,利用酒店的名義對外進行招聘,然后讓前來應聘的人留下身份證復印件,他再利用這些資料出具自己酒店的收入證明去辦理信用卡冒名透支,而所留的聯系方式也是他本人的手機號碼。為了防止被銀行發現,他還購買了多張電話卡,同時私刻了一個建材公司的公章,用以實施詐騙。
為了延長被銀行發現騙取資金的時間,并能夠繼續騙取銀行資金,最初的時候,李海波還經常去過賬,即在還款日期到來的時候,到銀行去存進現金,然后馬上又套出來,有時是就存點最低還款額,也是為了繼續騙取資金。
但是只借不還只會讓債務如滾雪球那樣越來越多,后來因為套現需要手續費,還有高利貸的不停催款,加上銀行的利息,三重壓力讓李海波已經沒有能力再去還最低還款額,也不能夠繼續套現使用。資金鏈斷了之后,他再也無計可施,從2008年3月份開始,李海波就銷聲匿跡,開始了躲債生涯。
而警方在抓獲李海波時,從他的居住地發現了大量的身份證復印件、申領信用卡的申請材料、多張電話卡以及銀行借記卡。這些都是他為了冒用他人名義從銀行騙取信用卡內現金的作案工具。據李海波交待,這些信用卡中,除他本人的卡被惡意透支外,其余的信用卡均是他冒用他人名義辦理的以供自己惡意套取現金使用。
誰來堵住信用卡“黑洞”
像李海波這樣惡意透支銀行信用卡的行為,不僅給很多受害人帶來了諸多的麻煩,還嚴重干擾了銀行的正常工作秩序,此外最主要的是造成了銀行資產的流失。李海波已經被法院依法判刑,獲得了他應有的懲罰,但是他已經資不抵債,沒有能力償還銀行的這些還款。那么這些資產的流失究竟該由誰來負責呢?
除了對李海波在法律和道義上的懲罰和譴責外,我們更應該關注這一案件本身所暴露出來的一系列問題,利用信用卡實施詐騙犯罪,李海波案不是第一起,也不會是最后一起,銀行金融資產從這些巨大的“黑洞”中流失,也深刻地反映出了當前信用卡領域存在的一些問題,據記者了解,僅在今年上半年,在蘇州一家區級法院受理的信用卡糾紛案已有三四百起。
“信用卡辦理對辦卡人的收入等各種條件有嚴格要求,發卡銀行負有審查義務,但在實際情況中,審查往往流于了形式主義。”一位法官對信用卡糾紛案的增多分析了原因。
一些銀行在信用卡發放業務的過程中為何存在審而不查、查而不嚴、查而不實的情況?給受害者帶來的麻煩,銀行資產的流失應該由誰來承擔責任?這些漏洞究竟有沒有辦法可以防范?
法律界人士認為,首先,銀行出于追求利潤的目的,推廣辦理信用卡,這種行為本身無可厚非,但銀行必須對辦卡人條件進行嚴格審查,審查程序是否規范、嚴格,這是避免問題發生的關鍵所在,“如果說銀行都能夠嚴格把關,那么利用信用卡惡意透支、套現所造成的損失是可以避免的”。其次,在李海波案件中,王曉峰等一大批被冒用身份證辦卡的人是受害者,而銀行最終也成為了受害者,銀行在審查上的疏忽客觀上放縱了詐騙分子的犯罪行為,給了他們可乘之機,最后的損失也只能由銀行自行來承擔。
而除了部分銀行在辦卡審核監管方面的問題,信用卡能夠在社會上輕易套現也為信用卡犯罪的頻繁發生“推波助瀾”。近幾年來,一些炒股者、生意人由于資金短缺,向銀行貸款又貸不到,便將目光轉向了信用卡套現這種違規行為。而非法的套現機構也應運而生。“借銀行錢‘永遠不用還’的絕招”、“只要抓住銀行的漏洞,銀行的錢就是你的錢”、“提供信用卡套現,套現手續費最低僅收取1%!享受最長50天無利息貸款……”如今,大量的地下套現中介、機構在互聯網上大量涌出。需求資金者只要手中有信用卡,就可以聯系這些套現機構取出現金,而被套出資金的安全則取決于套現者的用途和償還能力,完全脫離了銀行的監管視野。
針對利用信用卡惡意套現行為,銀監會近兩年下發了若干個關于防范信用卡套現風險的通知,要求各發卡機構(銀行)切實加強防范的力度,甚至賦予發卡機構對經查實的套現卡有降額、注銷的權力。
一位銀行業內人士說,目前,部分銀行已建立起“前-中-后”的防范信用卡套現的運行體系,其中前端加強對信用卡發卡環節的審核,將基于套現目的的申請擋在第一關;中間防范則是采用24小時全球實時交易監控系統,在第一時間識別套現嫌疑交易,后續的催收環節則加大力度。“去特定商戶多次消費、不符合卡主的消費習慣,都處于銀行的監控系統之內。”他表示,一旦持卡人利用“黑”商戶進行違規套現交易,在查證套現行為后,銀行有權凍結和停用涉及的賬戶,并停辦商戶的刷卡業務。
此外,就在上個月,最高人民法院相關人士則在北京表示,目前最高院正在對信用卡違規套現起草相關司法解釋,今后信用卡套現行為將被納入法律的監管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