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常州訊:近日,常州新北區法院通過當地公安機關的大力支持與協作配合,順利執一件被執行人惡意轉移財產躲避執行的案件。

顧金剛與泰興市永弘廣告裝潢有限公司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一案,法院于200886判決泰興市永弘廣告裝潢有限公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支付顧金剛各項賠償款合計58884.33元,并承擔案件受理費等合計517元。一審判決后,泰興市永弘廣告裝潢有限公司不服,于同年821提起上訴,但未在規定期限內預交上訴案件受理費,同年114,上級法院作出按撤回上訴處理的裁定。判決生效后,泰興市永弘廣告裝潢有限公司未履行義務,顧金剛于20081115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本案在執行過程中,法院于20081125122兩次前往泰興、泰州等地調查泰興市永弘廣告裝潢有限公司的財產狀況,并在其公司所在地張貼執行公告。調查中發現,泰興市永弘廣告裝潢有限公司提起上訴后,于2008827即到保險公司提取了所有保險理賠款70926.01元。同年95,泰興市永弘廣告裝潢有限公司又將價值20多萬元的肇事車輛北京現代以1000元低價轉讓給案外人。據此,法院認為被執行人存在惡意轉移財產的行為,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已涉嫌構成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決罪。在查實上述事實的情況下,承辦法官即將案情向執行局長和分管院長匯報,進一步商定下一步工作方案。法院當即與區公安分局溝通聯系,決定以被執行人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決罪請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查找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的下落。公安機關在了解這一情況后,馬上派員對本案基本事實進行審查,在所在材料都具備、事實清楚的情況下,立即立案偵查,并對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進行網上通緝。

20094月上旬,泰興市永弘廣告裝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殷某到大連出差,在大連登記住宿時,被遼寧省大連市公安機關發現后即被扣留,大連公安機關遂通知新北區公安分局。新北區公安分局得知情況后,第一時間內通知法院,雙方共同派員到大連把殷某帶回本地處理。期間,殷某的親戚朋友在得知此殷某因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情況后,積極籌措資金,在極短的時間內將執行款全額交到法院。考慮到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的情節較為惡劣,法院依法對泰興市永弘廣告裝潢有限公司作出罰款10000元的決定。而新北區公安分局則根據殷某的悔罪態度對其采取了取保侯審的措施,其犯罪事實將作進一步審查。至此,該案在法院與兩地公安機關的攜手配合下順利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