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大妄為搶出租 被判刑罰悔已遲
作者:周愛紅 楊小英 發布時間:2009-05-22 瀏覽次數:594
本網鹽城訊:三青年狼狽為奸,只因手頭缺錢用,便合謀搶劫出租車,將受害人一頓拳打腳踢之后,強搶財物。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狂徒最終得以嚴懲。近日,江蘇省東臺市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王某、陳某、顧某因犯搶劫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到三年六個月不等,并處罰金若干。
王某、陳某、顧某是朋友,整天游手好閑。
案發后,被告人顧某協助公安機關抓獲了其他被告人。三名被告人的親屬共同代為退出全部贓款,并已發還被害人。
另被告人王某的家人代為賠償了被害人黃某的損失人民幣1500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陳某、顧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觸犯我國刑法,構成搶劫罪,應予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王某、陳某、顧某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顧某歸案后協助公安機關抓獲了其他被告人,有立功表現,可以從輕處罰。案發后,被告人王某、陳某、顧某的親屬代為退出全部贓款,且各被告人均在庭審中自愿認罪,均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王某的家人代為賠償了被害人損失,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