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三青年狼狽為奸,只因手頭缺錢用,便合謀搶劫出租車,將受害人一頓拳打腳踢之后,強搶財物。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狂徒最終得以嚴懲。近日,江蘇省東臺市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王某、陳某、顧某因犯搶劫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到三年六個月不等,并處罰金若干。

王某、陳某、顧某是朋友,整天游手好閑。2009113,三人覺得手頭都有點緊,便預謀搶劫出租車駕駛員。第二天晚上,三人在某市一賓館前十字路口處,攔得被害人黃某駕駛的出租車,假稱到東臺市某鎮。當車子行駛至東臺市某鎮工業大道東側處時,被告人王某、陳某、顧某按照事先分工實施搶劫,由被告人陳某卡住被害人黃某的脖子,被告人顧某將車子熄火,被告人王某協助被告人陳某、顧某將被害人黃某拖下出租車。隨后三名被告人對被害人黃某拳打腳踢,搶得被害人黃某人民幣935元及價值人民幣1050元的諾基亞手機一只。經鑒定,被害人黃某的損傷程度構成輕微傷。

案發后,被告人顧某協助公安機關抓獲了其他被告人。三名被告人的親屬共同代為退出全部贓款,并已發還被害人。

另被告人王某的家人代為賠償了被害人黃某的損失人民幣1500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陳某、顧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觸犯我國刑法,構成搶劫罪,應予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王某、陳某、顧某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顧某歸案后協助公安機關抓獲了其他被告人,有立功表現,可以從輕處罰。案發后,被告人王某、陳某、顧某的親屬代為退出全部贓款,且各被告人均在庭審中自愿認罪,均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王某的家人代為賠償了被害人損失,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