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2007年,家住銅山縣劉集鎮的王劍承包了鎮子上的家園小區工程,雇了幾個會干建筑的老鄉,自己做起了老板。20071212晚,王劍的雇工張權在施工過程中,隨斷裂的樓板從三米處墜落,頭頸部受到重創,經過近兩個月的治療,張權最終不治身亡。而事件的元兇則是王劍從卜文處購買的劣質樓板。張權的死亡應由誰埋單?由此引發了雇工與雇主、買方與賣方之間的系列訴訟。日前,銅山縣人民法院依法對兩起連環案件作出了生效裁判。

斷裂樓板引發滅頂之災

20071212晚,對銅山縣劉集鎮的張權一家來說是個不眠之夜。五十多歲的張權白天還好好地在劉集家園小區工地上干活,晚上就在工地遭遇飛來橫禍,不省人事,給這個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帶來滅頂之災。這天晚上,張權像往常一樣站在三米高的二層樓板上干活,突然“轟”的一聲,他所站的樓板發生斷裂折斷,瞬間張權隨斷裂的樓板一同墜落下去。頓時,張權動彈不得,鮮血從他的安全帽里流了出來。被送往醫院后,其傷情確診為頸6椎骨折脫位伴四肢癱,兩個月后,張權因醫治無效死亡。

連環訴訟賠償由誰埋單

事故發生后,雇主王劍主動承擔了99352.50元的醫療費。后因張權死亡,張家人將王劍訴至法院,要求其賠償人身損害相關費用,后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由王劍支付張家死亡賠償金等計15萬元,法院出具了調解書。為此已經花費了24萬余元的王劍認為自己也是這起事故的受害者,這筆“帳”絕不應該由自己承擔,那么應該由誰埋單呢?他的目光鎖定了事故的罪魁禍首??斷裂的樓板。這批樓板是200711月王劍花2萬元從卜文處購買的,肯定就是這劣質樓板惹得禍!王劍遂將卜文訴至法院,要求卜文賠償其因購買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而受到的損失,合計24萬余元。被告則斷然否認其樓板有質量問題,拒絕賠償。

質檢報告確定災禍元兇

一塊60厘米寬、12厘米厚并帶有10根直徑為4.2毫米鋼筋的樓板為什么會輕易折斷呢?其實這個問題王劍早在事故發生后就及時向銅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進行了舉報。20071217,銅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到施工現場檢查,并在原被告均在場的情況下對被告生產銷售的樓板進行抽樣,后經檢驗確定被告銷售給原告的樓板無合格證及檢測報告,為不合格產品。

分清是非法院依法判決

法院經審理認為:銅山縣質監局的抽檢及檢驗是在原被告均在場的情況下進行的,現場檢查筆錄中還有原被告的簽名,程序合法,可以認定被告銷售給原告的樓板為質量不合格產品。張權受傷住院時的陳述及在場工人的證人證言都能證明張權的張保權的傷亡與偽劣樓板的斷裂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依據我國《產品質量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被告卜文作為樓板的生產者、銷售者,應當提供符合質量要求的產品,否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即因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而遭受的損失。本案中,因樓板質量問題致原告的雇工張權傷亡,原告作為雇主已經支付了傷者張權醫療費等99352.50元、傷亡賠償金15萬元,這些就是因其購買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而造成的損失,被告應當予以賠償。遂依法作出判決,判令被告卜文支付原告王劍24935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