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女人的一生中,走進結婚的禮堂本是一件神圣而莊嚴的時刻,而對婚姻家庭觀念淡漠的韓某卻兒戲婚姻,換來的是人財兩空。

2008年五一節期間,現就職于南京的白領韓某在回鹽城老家時,偶然遇見初中同學許某,一見鐘情。于是回南京后,韓某不顧家人反對堅決與丈夫辦理了離婚手續,在5月底又與許某辦理了結婚手續。辦理登記手續后,韓某發現對許某婚前缺乏充分了解,只被其外表和甜言蜜語哄騙,許某實際上一直不務正業,沉迷賭博,婚后不久就一直向韓某借錢還賭債,韓某要是不借,許某就以各種方法相威脅,韓某無奈先后借給許某45萬元。韓某認為,雙方根本沒有夫妻感情,更談不上對家庭的責任,婚后不久就口頭協議離婚,因許某推諉沒有辦理離婚手續,目前許某躲避不見韓某,200811月韓某無奈只得訴至法院,要求與被告離婚。就這樣短短的六個月時間韓某離婚-結婚-再離婚,韓某一方面希望前夫能夠原諒自己的荒唐,另一方

面希望許某能償還向她所借的債務并爽快地與她解除婚姻關系,但韓某的愿望均落空,自釀的苦果只有自己咽。

法院審理后認為,韓某、許某在登記結婚后不久,韓某就訴訟要求離婚,可以看出雙方婚后并沒有建立深厚的夫妻感情,家庭關系淡漠,結合雙方婚后感情、要求離婚的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可能等進行綜合分析后,可確認韓某與許某的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婚姻準予離異,關于借款問題由韓某另行向許某訴訟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