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揚州訊:513,在沿江開發區110KV中海輸變電工程施工現場,江都法院依法實施先予執行措施將違法阻止施工的顧某等5人司法拘留,有效保障了110KV中海輸變電重大工程得以順利施工。

110KV中海輸變電工程位于大橋境內,是經市政府批準的江都市沿江開發有限公司、中海工業(江蘇)有限公司的供電專線施工工程。經過市規劃部門勘察設計,供電專線需跨越一家在河邊違章建造的酒店。自確定供電專線線路后,開發區、村組、公安等部門人員先后多次與該店店主顧某及其家人溝通,提出多種補償措施,但顧某及其家人執意不準架設高壓線,提出許多不合理的要求,野蠻拒絕了任何協商,并以堵塞施工車輛、搶奪施工器材等手段阻撓施工。對此,江都市沿江開發有限公司、中海工業(江蘇)有限公司向江都法院提交了排除施工妨礙的訴狀,并申請先予執行。

江都法院審查認為,經市政府批準和規劃部門規劃的110KV中海輸變電工程,程序合法、手續完備,符合法律規定。且該涉電擴容工程關系到沿江開發區的縱深推進,關系到一批已訂合同的履行,如果不能如期完工,會造成相當的損失,從促“三保”的高度,江都法院果斷裁定任何人不得阻止施工,并于55送達了先予執行裁定書。513,江都法院組織20多名干警,在公安、消防、村組及婦聯等部門的協助下,在施工現場拉起警戒線,對沖入現場阻撓施工者當場抓捕,果斷處理突發事件,最終保障了施工的順利進行。在該案執行過程中,江都法院高度重視、精密部署、協調配合、措施果斷,為順利執行提供了保障,更為沿江開發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