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512下午,南通中院執行局、法警支隊部分人員在執行局王成局長的帶領下,冒雨前往南通市區某小苑強制執行曹某強占住房案。

曹某強占張某住房達數年之久,一直未歸還。為此,張某先后多次上訪,南通市委政法委、信訪局曾多次協調此案,要求中院盡快妥善處理。江蘇省法院也明示將該套房屋給張某,請南通中院盡快執行到位。南通中院執行局承辦法官和領導多次前往曹某處做工作,或通知曹某前來談話,曹某不予理睬。424,中院依法貼出公告,限三日內騰空房屋自行離開,否則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可曹某依然置若罔聞。之后,中院執行局承辦法官又多次電話告知曹某讓其盡快搬走,曹某嘴上說好,行動依然如故。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和債權人的利益,中院決定強制執行。12日下午,時值中雨,執行局在家的法官與法警支隊部分人員在局長王成帶領下,開著警車冒雨前往執行。法官們將物品一一登記,并請來當地居委會人員見證,然后,法官動手將屋內的物品一一歸類裝車,大家不怕臟不怕累不怕雨,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奮戰,終于將所有物品裝上了車。此時,承辦法官和書記員貼出公告,限期前來法院處理。法院當即做完筆錄后,將房屋鑰匙交給張某。就這樣,一起多年強占住房案,在南通中院執行局的有力執行下,終于圓滿結案。

 

 

 

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