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512,信訪人侯某拿到五套安置房和5萬元拆遷補償款,飽含深情地說“太感謝你們了,要是沒有你們幫忙,我們家的安置房還不知什么時候才能落實呢。你們真是為老百姓著想的好法官啊!”這是無錫中院執行局與立案庭聯合執法、成功化解一起涉訴信訪案件之后的場景。

案件還要從十多年前說起。199565,無錫市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稱城建公司)根據無錫市有關部門批文和拆遷許可證,對無錫市東、西映山河地區部分房屋實施拆遷,進行危舊房改造工程建設。當時,信訪人侯某四兄弟及老母親的共176.5平方米房屋在拆遷之列。拆遷中,因雙方對安置補償事宜未達成協議,城建公司于199699訴至法院。此案經一審、二審、中院復查、省法院指定異地復查,案件在事實認定、審理程序、人員作風方面均無問題。但侯某一家人始終不服法院判決,多次到法院上訪、到黨委政府等相關部門申訴。2008年“兩會”期間,侯某到無錫市人大、全國人大反映情況。此案迅速引起無錫中院的高度重視,該院立案庭副庭長謝偉多次接待信訪人、并召開聽證會,耐心細致地做信訪人的教育勸導工作,使信訪人安置期望值降至現實位次。在案件進入關鍵階段,無錫中院執行局邱必友副局長,設身處地地為信訪人著想,多次找城建公司協調溝通,并通過提供周到的司法服務,贏得開發商的尊重和支持,促使城建公司再三讓步,為信訪人爭得更大利益,終使上訪多年的信訪積案圓滿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