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縣委書記 詐騙被判徒刑
作者:李梅 發布時間:2009-05-11 瀏覽次數:753
2009年初,現年43歲的農民羅思忠以縣委書記的姓名偽造了一張居民身份證,并用這張身份證辦理了農村信用聯社借記卡和手機SIM卡,然后以縣委書記的名義發短信給該縣銅山鎮驛城村村支書,說扶植企業發展需要資金,讓其往之前冒名辦理的那張借記卡里匯3、50萬元,本以為可以坐享其成,哪知被村支書一眼識破詭計。
法院認為,羅思忠以非法占用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在實施犯罪過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減輕處罰,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