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是如此美麗
作者:蘇海 王娟 發布時間:2009-05-07 瀏覽次數:1309
最近打開電腦,看到有人在法院局域網上發帖作調查:如果可以選擇,在法院工作的你想到哪個庭室。對于這個問題,我陷入了沉思,作為在法院執行局工作了十五年的我來說,如果讓我重新選擇部門,我會再次選擇執行局的工作嗎?曾經幾何時面對無理取鬧的當事人,自己做了大量的工作卻得不到理解,還被一些人惡意攻擊成徇私枉法不公正,被威脅和恐嚇;曾經幾何時因為工作纏身而無法對父母遞茶接水,承歡膝下;曾經幾何時因為經常在外執行顧不上家,老婆不滿意,兒子不高興。執行工作的一些不堪期許之重,不堪重負之苦和不堪現實之難讓我懷疑過,彷徨過,猶豫過,但是每當執結一個案子,當把執行款送到申請人手中,看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以實現,我們之前的苦澀瞬間化成內心的甜蜜,喜悅之情溢于言表,覺得再難再累也值了,時時牽掛著申請人的難,時時體味著申請人的苦,這便是沒有經歷就體會不到的執行法官的樂。
我曾經承辦過一件“探望權”執行案。小夫妻因性格不和而離婚,孩子判給了女方,由男方按月給付撫育費。離婚后,孩子母親移居南通市區,孩子父親多次想看孩子卻被女方家借口推脫。男方數次申請,要求法院強制執行“探望權”。接案后我一周之內三次下鄉,因孩子的外公是位老黨員,我們就請鎮法律服務所做工作,依靠鎮黨委、政府說服教育女方家屬,終于有一天,孩子的外公答應并安排我們在南通市區的一個市民廣場見面。但是雙方一見面,就展開奪子大戰,我立即予以制止,但我覺得事情遠沒有結束,現在理順孩子母親的思想才是關鍵。于是我將孩子母親帶到市中院談話,苦口婆心跟她說了幾個小時,但她依然沒有想通,經請示院長我對她實施了司法拘留。周日上午八點鐘就趕到拘留所,與孩子的母親再次面對面談心,我跟她講親情、說道理,身為人母事事要為孩子的健康成長著想,為孩子做好榜樣表率。不管是結婚、離婚都要從社會的角度考慮。如果雙方都為了自己一時痛快以孩子作為報復對方的籌碼,將會給孩子幼小的心靈留下難以磨滅的陰影。我們每一個父母親都希望自己的子女將來是一個心理健康的人、一個有文化的人、一個受人歡迎的人、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有問題一時想不通是正常的,我們不能強求每個人對事物的理解都一致,關鍵是要學會總結、學會思考。法院拘留人并不是執行工作的目的,更不是為了懲罰誰,我們只是通過這樣的途經,提供一個安靜思考問題的時間和空間。希望這次經歷能成為你人生的轉折點,在處理家庭、親情關系上從此步入良性循環的軌道。談話連續進行了四個小時,孩子母親的思想終于通了。在辦理了相關手續后,我提前解除了拘留措施,當時天色已晚,我們就親自用警車將她送回家。事后孩子的爺爺送來錦旗,贊揚法院執法公正,為民作主。更富有戲劇性的是:事隔一年,我聽說,因我的執行,孩子的父母親和睦相處,為孩子一來二往,竟又復婚了。這也算我執行工作中的意外收獲吧!雖然當時多跑了幾百公里路,耽誤了幾頓飯,我為我圓滿解決了當事人的實際問題而高興。執行工作苦中有樂,只要我們實實在在地為當事人著想,把被執行人也看成是我們的親人,敢于、善于運用強制措施,更要曉之以法理,動之以真情,群眾都會理解、配合、支持的。
有一種工作,沒有經歷過就不知道其中的艱辛;有一種艱辛,沒有體會過就不知道其中的快樂;有一種快樂,沒有擁有過就不知道其中的美麗!執行工作十五年,我覺得執行本身就是一件非常有意義的事情。面對千變萬化的案情、各種錯綜復雜的社會關系,不僅需要我們有雖苦猶甘的精神,還要有舉重若輕的智慧。我們不能預測當事人會有什么樣的糾紛發生,也不能憑喜好處理案件。只要善于動腦筋想辦法、巧安排,雷厲風行從大局出發、立足于解決社會矛盾,服務于社會和諧穩定大局。案結事了,當事人雙方都滿意也不是遙不可及的。
“當智慧之光劃破黑暗,拯救被罪惡拽住的無助靈魂,我所有的辛勞都化作了欣喜,當正義之劍撥開陰霾,覆滅罪惡與欺詐,我頓覺萬丈豪情涌現心底,我勇敢地守衛著法律,努力追求法的真諦……”每當在工作中遇到困難的時候我總會用這首陪伴我多年的詩歌勉勵自己,執行是一份美麗而又極具挑戰性的事業,我熱愛她!我們的成功、快樂與榮耀來自于人民對我們的高度信任,來自于當事人對我們的尊敬和認可。我們的背后有億萬群眾的目光在審視著,有億萬人民的心在期待著,面對酸甜苦辣、櫛風沐雨,我們永不退縮,決不妥協!因為我們要堅守人民法官對人民的永恒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