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寧法院分析涉訴信訪問題產生的原因及解決對策
作者:吳金洲 發布時間:2009-05-07 瀏覽次數:1056
據統計,近三年來阜寧法院涉訴信訪案件呈逐年遞增的趨勢,2006年58件(次),2007年67件(次),2008年75件(次)。該院通過對涉訴信訪案件進行研究,分析產生的原因,并積極尋求解決對策。
一、原因分析
1、目前我國正處在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局面的關鍵期。社會關系的變化,利益格局的調整,社會矛盾的交織人們的關系類型從單位社會中的權力服從關系轉向契約社會中的平權關系。
2、民眾受幾千年中國傳統的“懼訟”和“仇訟”思想,習慣于通過行政手段解決糾紛,并把信訪作為加大其勝訴的一個重要籌碼。
3、當事人法律意識不斷增強,但受法律知識水平的制約,對于如何運用法律武器實現自己的合法權益缺乏必要的認識。
4、強勢信訪刺激了民眾上訪的熱情。信訪機構增多、權力增強,由一個傳達社會信息的渠道逐步變成了解決糾紛的正式機構,致使民眾“信訪”不“信法”。
5、信訪機制不健全,一定程度上放任了信訪案件的發生。表現在:處理不及時導致信訪工作久拖不決;責任不明確導致信訪工作相互推諉;調查不全面導致信訪工作處理不到位;庇護不處理導致信訪工作有始無終;接待不冷靜導致信訪工作升級越級。
二、解決對策
1、建立健全案件質量保障機制,從源頭上防止和減少涉訴信訪案件的發生。
2、建立健全信訪領導工作機制,及時有效處理涉訴信訪案件。將信訪工作列為“一把手工程”,對信訪老戶實行院領導“五定三包”制度,做到定包案領導、定責任部門、定責任人、定息訴時間、定工作要求;包解決問題、包勸返疏導、包無進省赴京訪。
3、建立健全信息收集、交流、反饋機制,及時掌握涉訴上訪的動態情況,爭取工作的主動性。
4、建立健全對無理纏訴纏訪的處理機制,依法保障信訪工作和諧有序進行。